一、保险参与光伏业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光伏行业对于政府和海外市场过度依赖,致使我国光伏行业面临三大风险。首先是光伏行业谋划产业外迁风险,这将造成我国实体经济外流;其次是万亿资金存在坏账风险,大部分光伏企业正面临资金链条断裂的风险;最后是暗藏大面积裁员压力,我国光伏从业者有百万之众,大约80%的工人或将面临停薪留职或失业。
针对上述重大风险以及其他隐性的风险,及时引入保险机制进行风险防范,为处于寒冬的光伏业提供生机和保障,显然是明智之举,也是迫在眉睫之举。光伏业风险防范的举措应该体系化,国家扶植政策是一个方面,而保险保障是这个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光伏行业还面临着低价恶性竞争的处境,亟须借助外力来将这个行业带入一个良性循环,希望通过保险的介入来规范这个市场。
我国光伏企业数量较多,但整体规模较小,近年来在市场上的竞争也日益剧烈。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机制,对于光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能够保障企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包括有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条自然规律。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发生、波及面有多广、受损程度有多大,都是不确定的,保险赔偿具有合理、及时、有效的特点。投保企业一旦遭遇灾害事故损失,就能够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获得资金,重新购置资产,恢复生产经营。同时,由于企业恢复生产及时,还可减少受灾企业的利润和费用等间接经营损失。
另一方面,由于光伏产业的特殊性,其光伏组件产品在销售后需要为期产品提供长期的质量保证,但光伏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处于室外环境,面临的风险复杂,加上其质量保证期限较长,所面临的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对购买方或使用方的赔偿责任风险难以估计,而保险经济补偿能及时和迅速地对这种责任发挥修补作用,从而降低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支出。
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保险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之一,能够把企业不确定的巨额灾害损失,化为固定的少量的保险费支出,并摊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或流通费用,这是完全符合企业经营核算制度的。因为企业通过缴付保险费,把风险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不仅不会因灾损而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均衡,而且还保证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稳定。如果企业不参加保险,为了不因灾损而使生产经营中断、萎缩、资金链断裂或破产,就需要另外准备一套风险准备金,这种完全自保型的风险财务手段,一般来说,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可以加强购买方对销售方的信任度,提升双方的买卖成功率。
光伏产品买家在进行交易时,往往需要光伏企业对产品提供长达25年的质量保证期限。提供25年的质量保证期限对我国快速成长起来的光伏企业来说是一种考验。对于这种情况,光伏企业一般只能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满足买家的要求。伴随着我国的光伏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光伏企业数量也迅速增加,导致我国的光伏企业整体规模较小,企业在市场上长期生存下去也是成了交易双方思考的问题之一,因此通过保险机制为25期限的光伏组件提供质量保证是建立信任,也是增加产品销售的竞争能力的必要手段。
二、光伏产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全球光伏保险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8-2010年是第一阶段,市场上以国内保险公司的一年期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单为主。由于在国际市场上一般认为光伏产品的使用寿命为25年,且伴随着国际市场上光伏产业为光伏产品购买质量保证保险的惯例,国内光伏组件厂商用一年期保单充当25年期保单,来应付海外买家。因为当时的产品供不应求,买家也并不在意。“这个保险的弊端很明显,企业一旦破产,保险随即终止,对买家根本没有保障。”第二个阶段则是2010年以后,我国市场上多以海外市场上的长期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为主。随着我国光伏产业的飞速发展,在短短几年间,从无到有,从零到世界顶尖将我国的光伏产业推向了发展的高潮,但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盲目扩张、疏于管理等粗放现象,致使现在我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供大于求。因此光伏产品买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要求有所严格,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上一直没有针对光伏产品研发长期的质量保证保险,光伏企业只能在国外保险公司投保以满足买家的要求。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