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今日发布公告,4月11日,国电光伏与海润光伏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控股孙公司GV7公司签署了《EPC承包合同》,根据合同,国电光伏拟承建GV7公司所开发、经营的位于罗马尼亚特兰西瓦尼亚地区布拉索夫县UCEA社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合同价款为2657万欧元。合肥海润对GV7公司所应当履行的《EPC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义务向国电光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此次担保在内,海润光伏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亿元,均为海润光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海润光伏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74%。目前,海润光伏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海润光伏2012年年报业绩并不尽如人意,靠各类财政补贴(4亿多元)才赚了207.6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00%。分析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指出,上市公司担保本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但如果担保总金额过高,相应的风险也随之而来。一般来讲,无论担保对象资质如何,担保总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不宜超过50%。倘若公司盈利不佳、负债较高,而公司对外担保所占净资产比重又比较高,那么此类公司潜在的风险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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