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屋顶者得天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三种模式:自发自用、全部上网、余量上网,原则上主张 “就近消纳,余量上网”,这也可以解释国内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重心为何在东南沿海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一则光伏产业发达,二则工商业用电量大,完全可以就近消纳,同时负荷高峰与光伏发电高峰正好吻合。
在这些寸土寸金的地区,建筑屋顶尤其是工业厂房的屋顶便成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最佳载体。正如国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营销部主任刘继东在采访中对本刊记者说的,“山东是个人口大省,土地非常有限,像采煤塌陷区、盐碱地、荒坡这些没有什么经济开发性的地方发展光伏比较好,但山东这种地方也不是太多。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或者光电一体化建筑项目是必然趋势。”
然而,作为分布式光伏的主战场,“屋顶”问题并不简单。
在“金太阳”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这一问题即已凸显。首先,老的厂房屋顶不太满足光伏项目的基本建设条件。江苏常州佳讯光电研究院院长李安定和浙江省太阳能行业协会秘书长沈福鑫在调研中都发现了这一问题。原来的工业区屋顶大部分是彩钢瓦结构,厂房建设之初一般都不会考虑在屋顶给光伏安装预留承重载荷。要在这些屋顶安装光伏项目,必须在重新设计的前提下经过改建,需要投入高昂的屋顶加固成本,导致项目开发成本增加,直接降低了项目的投资内部收益率。即以杭州火车东站1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而言,2.4亿元的总投资中,屋顶加固成本就占了4500万元。
其次,屋顶的产权问题也颇让投资者头疼。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发策部主任陶佩军向本刊记者谈起上海“金太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这一问题,“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业主和建设方之间,业主觉得建上去对他们也没太大好处,而且许多企业不靠这点电,也不缺这个钱,对他们来说安全是第一位的,因此对安装光伏板并不积极。”
对居住在楼房的个人用户,如果想在楼顶公共面积建设项目,由于屋顶产权不明确,难度就更大了。徐鹏飞是供职于青岛一家光伏逆变器生产厂家的电器工程师,为了在公共屋顶安装发电项目,“花了大约三周时间,挨家挨户做通周围20余户邻居的思想工作,最终才得到他们的签字。”国家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如果不能跟进,屋顶产权这块绊脚石必将制约分布式光伏的进一步发展,也容易造成一些社会问题。事实上,绝大多数“金太阳”或“光电建筑一体化”的项目,都已经或者考虑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即指项目开发企业与未来潜在的光伏发电购电客户之间达成协议,由前者投资和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并向后者以约定的优惠价格提供电力供应。这一模式,既保障了投资方较好的稳定收益,也为业主节省了能源消费,堪称双赢。
然而,合同能源管理在目前的政策法规下,依然只是一个过渡之举。在《电力法》未修订的情况下,项目开发企业虽然已是事实上的“卖电方”,却并无发电许可证,没法出具节能服务的增值税发票。此外,项目开发企业在向业主收取电费时位置被动。李崇卫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我们个别项目已经碰到这个问题,项目投运收费时,一些业主就电费讨价还价,如果不同意,将让我们把建到他屋顶的板子撤走”。对此,李崇卫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由供电企业来代收、返还电费。
“屋顶”目前即使存在着种种问题,可对精明的商家来说,为将分布式光伏的项目规模化,“得屋顶者得天下”已成共识,屋顶资源的抢夺已不可避免。一场“圈屋顶”的运动已然展开,张远对本刊记者说道,“这样的事情已经在发生,嘉兴那里抢得头破血流。最好政府有一个统筹,不然电价竞争到四五毛,市场就全弄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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