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SZ)5月30日晚公告称,公司拟将下属四家光伏公司100%股权及其延伸权益即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城梁井田的1.3亿吨煤炭资源配置权,按照约定的条件转让给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指定第三方。 盾
安环境(002011.SZ)5月30日晚公告称,公司拟将下属四家光伏公司100%股权及其延伸权益即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城梁井田的1.3亿吨煤炭资源配置权,按照约定的条件转让给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指定第三方。
上述四家光伏公司分别为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甘肃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新疆伊吾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4月30日,其净资产分别为5.1亿元、2546.96万元、968.41万元、300万元。四家公司2013年前四月净利润分别为-2384.77万元、-295.35万元、0元、0元。
据公告,盾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3%,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75.10%的股份,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96%。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盾安环境表示,鉴于光伏行业整体不景气等因素,公司此次对光伏资产业务及其延伸权益的转让,有利于集中资源支持可再生能源业务和制冷配件三代产品的发展,致力于主业的做精做强,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盾安环境27日起停牌,停牌前一交易日报收10.47元,上涨4.91%。公司股票拟于31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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