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税率将升至47.6%。欧盟委员会还将于12月份决定是否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欧盟虽然给予了2个月的缓冲期,但中国光伏的竞争力仍将受到严峻考验。据估计,中国光伏厂商的产品价格比德国、日本组件产品低30%左右,如果 惩罚性关税真的是47.6%的关税,将使中国光伏厂商基本丧失在欧洲市场的低成本优势。
因此,中国企业很难避免丧失部分欧洲市场份额。
拯救光伏
中国和欧洲光伏产业是一个上下游的关系,欧盟此举不但使中国光伏受到严重打击,对其自身的光伏相关产业也将造成严重伤害,让涉及贸易战的双方厂 商和消费者承受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欧盟将反倾销税率升至47.6%,庞大的中国光伏产业在今后几年忙于生存,无法兼顾技术进步和发展,全球光伏 产业将整体倒退,大大减缓光伏产业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所起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全世界都输了。因此,如果考虑到清洁能源在应对气候和人类可持续发展中的 积极作用,欧盟对中国光伏征收反倾销税无疑导致“三输”的结局。
光伏行业是新能源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成为今后产业前沿的朝阳行业,我国政府必须保障中国光伏产业的国际地位。面对欧洲惩罚性关税的打击,从政策支持的方式上来看,所需要的核心政策在于“扩大终端利用的市场容量”和“加速产业优胜劣汰”相结合。
对于产能严重过剩而且遭遇欧洲反倾销打击的中国光伏行业而言,在政府支持下,尽快扩大国内光伏终端利用市场,是短期唯一有效的救市政策。而且做 大中国光伏产品内需,也有益于中长期防范外需风险。在新能源领域,中国本身最大的优势在于广阔的市场。我国还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能源需求的增量大,而 目前新能源占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微小。2012年的光伏装机量700多万千瓦,相对中国电力十亿千瓦的总装机,光伏发电装机比例更小。2011年我国新增太 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仅为欧盟新增容量的十分之一,因此,政府需要采取优惠政策和补贴,从产业链的终端把国内市场做大,从而扩大对光伏设备的需求,依靠国内市 场来弥补国外市场萎缩所造成的损失。
对于许多光伏企业来说,其生存取决于国内光伏装机是否能够快速扩容,而快速扩容主要依赖于对终端环节具体的光伏补贴政策。因此,光伏补贴和政策 如何实施、何时到位很重要。只有资金和政策尽快到位,才能避免错过最佳的救助时机,可以说,中国光伏企业已经熬了一段时间,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很可能熬不 了多久,因此,速度是关键。光伏政策除了首先关注地面大型光伏电站的补贴外,尽快形成对设备比较大的需求;还需要同时关注对分布式电站补贴细则的制定,为 东部土地资源稀缺的地区利用光伏分布式发电提供有力支持,避免发电在西部、用电在东部而受到输电瓶颈的限制。以风电的发展为例,风电大都装机在风能资源较 好但是并网条件差的西北和东北地区,面临发电无法并网而大量弃风的困境。
应该意识到,即使政府政策到位,国内光伏终端利用也无法短期做得充分大, 中国光伏产能依然严重过剩,因此,光伏企业依然不可避免经历产业优胜劣汰。中国光伏过剩不是今年才出现的,据估计,2011年全球光伏产能过剩为 10GW,其中中国占8GW;到2012年,全球产能过剩上升到22GW,中国同样占据绝大部分。如果欧盟将反倾销税率升至47.6%,企业短期内自救的 选择不多,光伏产业必然经历一个行业整合,但是,整合时间不能太长,否则会影响企业及整个行业发展。这就需要让整合淘汰成为市场行为,地方政府在整合过程 中尽量放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整合作用。
反思光伏发展困局
反思光伏行业发展困局,各地政府的强力推动是我国光伏发展的主要原因,也是光伏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加上金融机构对政府信 用的认可,直接支持了光伏产业的盲目扩张。国务院新近提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通过这次教训,政府和企业都要明确自己的市 场定位,更好地把握市场风险。
应当尽量保持民营在光伏产业中的地位。应该说在整个能源行业中,太阳能行业是民营最活跃、民营比例最大的行业。因此,确实前期对于太阳能产业的 多元化发展很看好,但是,这回我国太阳能行业也可能不得不经历一个国有化的过程,因为地方政府从各方面平衡,将不得不出来收拾残局。能源行业我们过去比较 多的是讨论能源国企垄断的发展风险,现在看来,在民营最活跃的领域,如果发展没有很好的规划和适当的政策,也会有可持续发展的风险。短期而言,由于光伏的 产能过剩太多,市场萎缩也太厉害,把这两个加在一块儿,灵活的空间不大,除了政府接过来,其他相对商业化的作为非常有限。但是,即使在光伏企业整合过程中 出现国有化的情况,之后政府也要尽快脱身。
中国的光伏发展规划除了强调市场化,还应当强调减少政府不利的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光伏发展显然离不开政府,但政府需要摆正自己发展中的位置, 政府主要关注研发和终端利用环节,将设备制造环节留给市场。光伏的终端利用环节需要政府补贴,否则无法与常规能源产品(如火电水电)竞争。而光伏设备制造 环节是竞争性的,只要有对设备的需求,就会有厂家去生产。进一步说,研发不行,就是落后产能;终端利用不足,便是过剩产能。发展光伏关键是实现光伏产业链 的“有序”发展。这个“有序”主要是在发展中兼顾各个产业链的节点发展,避免由于产能过剩带来的资金和资源浪费。
中国市场相对于太阳能行业发展,现阶段来说应该是广阔的,可以预见,今后相当一部分太阳能需求将转入国内。如果今年10GW装机量可以完成,明 年可能还可以再增加一些。长远而言,这个比例肯定还会进一步增加,加上行业整合的优胜劣汰,未来几年光伏行业的供需矛盾有可能逐步得以缓解。
国际社会需要转变思路
对于光伏发展,国际社会要切实解决频频发生的贸易摩擦,也需要转变思路。目前很多国家仅仅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待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将新 能源视为其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光伏行业发展还可能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关键点。这样,为了争取国际领先地位,各国都可能将光伏行业发展作为其战略发展要 点,这就意味着贸易摩擦在所难免。对于光伏技术和产品,各国政府不应仅从经济增长出发来考虑光伏贸易,还需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角度,重新定位光伏发 展和贸易,这样才有可能在全球建立光伏发展共识。
如果从光伏在应对气候和人类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来看,在国际贸易中应对传统产品和光伏作为新能源产品进行区分。比如设立相关优惠制度,在相 应的贸易法律法规上对光伏行业采取更加容忍的态度,给予光伏产业更大的发展空间,都将有助于光伏技术和贸易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流动,对加速世界光伏产业发展 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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