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和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首次跨境会计监管合作,很有可能会在一家大型中国光伏企业———阿斯特太阳能上得到实现。
据媒体报道,证监会已完成了一家中概股公司的会计底稿整理工作并履行完相关程序,目前已经通知美方准备向美国证监会提供底稿。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准备向PC A O B提供有关公司的会计底稿。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向美方提供相关公司会计底稿,标志着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和重要一步。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很可能就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大型光伏企业———阿特斯太阳能(C SIQ,2006年11月在纳斯达克上市,募资净额8984万美元),而美国证监会(SEC )的调查,也是一宗自2010年以来的陈年旧案。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6月1日,阿特斯太阳能收到了来自SEC的传票,要求其递交与2009年部分销售相关文件,受这个消息的影响,该公司股票当天重挫16%。阿特斯太阳能在稍后的公告中表示,该公司将推迟发布2010年第一季度财报,源于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起的一项调查。公告称,审计委员会已经聘请外部律师和法务会计来帮助审查传票中所提到的交易。不过,受到彼时中美跨境会计监管尚未达成任何协议,SEC对于阿斯特太阳能的相关调查也始终没有任何结果。
2012年12月,SEC以违反证券条例为名,起诉了德勤、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以及BD O的中国分支。本周一(7月8日),SEC试图说服法官对上述机构执行制裁,理由是这些事务所拒绝向监管者提供相关的审计资料,阻碍了其对于在美国上市中国企业的欺诈调查。据路透报道,在SEC举行的听证会中,一位SEC官员在证词里指控德勤没有交出相应的审计记录,造成对一家大型中国太阳能公司长达三年的金融欺诈调查陷入停滞状态。这家公司,正是阿斯特太阳能。《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致电阿斯特太阳能的苏州总部,其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
据了解,在SE C提出要求之后,德勤立刻向中国的监管机构提供了19箱关于阿斯特太阳能的审计资料。但至今,中国监管机构尚未与SEC共享这些资料。稍早之前的5月7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该谅解备忘录为各方就提供和交换与两国各自管辖范围内调查相关的审计文件建立了一个合作的框架。具体地说,今后涉及具体执法案件需要调取上市公司审计文件时,经美方提出申请后,中方可为其提供会计底稿。
稍早之前,阿斯特太阳能公布了一季度财报,其当期组件发货量340M W,上季度为404M W;净营收为2.64亿美元,上季度为2.95亿美元;毛利润率9.7%,上季度为5.0%;第一季度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资金余额为6.06亿美元,上季度为5.64亿美元。阿特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瞿晓铧在5月28日的第一季度的财报公告电话会议中指出,其预计该公司在2013年回归全年盈利,将是第一批回归盈利的主要公司之一。数据显示,自今年3月份以来,阿特斯太阳能股价表现强劲,累计上涨了207%,目前已经回到了每股12美元上方。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涉及财务欺诈的上市公司将依法处理,但对好的上市公司应该还之以清白,维护中国企业在美上市公司良好形象,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创造良好的环境。稍早之前,来自安永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第三季度以来,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就已处于冰冻状态,今年上半年则只有一家企业在美上市。
有投资者表示,随着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的深入,一些问题中概股公司将被市场淘汰,而遵守市场法规、业绩良好的中概股公司将再度获得投资者的追捧。而资本市场也将为众多优质的中国公司重新打开赴美上市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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