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政策,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国内市场有效需求,努力巩固国际市场;健全标准体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着力推进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技术进步,着力提高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作出贡献。“
这段是总体要求中的指导思想。有两个重点,一个是“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国内市场”,也就是说,不会直接发钱给电站,这是“变装机补贴为电价补贴”的政策基础;第二是“努力巩固国际市场”,面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要努力巩固,至于巩固到什么程度,就要看努力到什么程度了。
“(二)基本原则。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在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同时,控制光伏制造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光伏应用要扩大,同时总产能要控制,这是为了解决目前产能过剩的问题,同时,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这意味着不是每个厂的产能都有机会释放出来的,如果成本过高,或者效率过低的,即便光伏市场形势好转,也依然面临着淘汰的命运。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需求、产业供需平衡、上下游协调等因素,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这意味着,产能要科学搭配,首先产能要与市场需求匹配,通常考虑建设期,产能应比市场需求超前两到三年。“上下游协调”是首次提出,我国光伏产业的上下游产能一向不协调,多晶硅、铸锭、切片、电池片、组件始终没有匹配,所以,造成行情好的时候也总有瓶颈,不是缺料就是无能力加工;行情不好的时候,则库存积压很大。由于企业众多,如何进行平衡,也确实是一个问题,需要“综合施策”。
“市场为主,重点扶持。发挥市场机制在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优化布局以及开发利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对不同光伏企业实行区别对待,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优势企业发展,淘汰劣质企业。”
这段话意味着,政府的扶持,是要建立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所有的“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优化布局、开发利用”,是要靠市场来选择的。许多企业盼望政府出钱救济,可能会失望的。“天助自助者”,这是正确的。否则,政府贸然出手相救,可能是挽救了病入膏肓的企业,钱白白浪费不说,还容易滋生腐败。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和行业自律,支持地方创新发展方式,调动地方、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
政策要扶持,行业也要自律。否则,大家今后还是竞相降价,以低于成本销售,什么价格承诺都成了废纸一张的话,市场还是要自乱阵脚的。“支持地方创新发展方式”,这是需要想象力的;而如何“调动地方、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性”,也是需要进行顶层的结构性设计的。
“(三)发展目标。
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多晶硅等原材料自给能力和光伏电池制造技术水平,显著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提高光伏产业竞争力。保持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合理份额,对外贸易和投融资合作取得新进展。”
在“发展目标”上,行业里大部分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每年10GW和到2015年实现35GW的指标上。实际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才是这段话的重点目标,而“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是实现这个目标的路线。我国光伏市场现在大都是针对海外销售,对国内市场还只是满足于简单的供货,但国内市场的销售和服务体系尚未形成,会给下一步的大规模应用带来隐患。
兼并重组,一定要与淘汰落后结合,如果简单地把频临倒闭的企业收购重组,会让本来好的企业也被拖入泥沼,良币也被变为劣币。多晶硅产能过剩,但文件里仍然提出要“提高多晶硅等原材料自给能力”,就说明,现有的多晶硅企业要被淘汰一大批。光伏发电的成本还要“显著降低”,这意味着,寄希望于价格上升,是不现实的。同时,对于那些为了避开贸易壁垒而“走出去”的,国家会给予扶持,以保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理份额”,而且对外贸易还要取得新进展。此外,在开拓国际市场上的“投融资合作”,也要有所突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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