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烧数月之久的中欧光伏争端案峰回路转。27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宣布中国光伏产业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安排。这标志着笼罩中欧数月之久的贸易战阴影有望得以消弭,或给全球光伏业发展带来福音。
“尽管都谈不上满意,但双方都能够接受。”谈及价格承诺安排的最终结果,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告诉中新社记者,“这不仅符合中欧双方企业的利益,更符合双方国家利益,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尽管中国官方尚未透露已达成的价格承诺安排的“最低价格”,但据媒体报道,这一价格应在每瓦0.55欧元到0.57欧元之间。也即是说,中国将承诺出口至欧盟国家的光伏产品售价应不低于上述价格。
作为行业代表,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荣坤同意李俊峰的上述研判。“这一‘次优’方案为国内光伏企业恢复对欧出口争取了宝贵时间。”他称,在这一结果的达成过程中,中国政府和机电商会等行业组织“功不可没”。
光伏贸易摩擦案是中欧贸易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得到中欧领导人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中国总理李克强曾为此与欧委会主席巴罗佐亲自通话进行沟通,被认为给光伏争端争取两个月的“缓冲期”起到了关键作用。
与此同时,商务部推动中国光伏行业相关商协会及企业与欧方调查机关进行磋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相关企业多次赴欧与业界沟通。6月5日欧方公布初裁结果后,中方业界就价格承诺与欧委会调查机关进行了多轮密集磋商谈判,付出了巨大努力。
“中国自上而下可以说是做出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努力,欧方也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这是磋商谈判得以持续进行的关键之所在。”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指出。
而今,两个月的“缓冲期”大限将至,中欧在此时就价格承诺达成一致,对于原本面临高达47.6%的平均反倾销税率的中国光伏企业,无异于雪中送炭。对于可能受到巨大影响的欧盟光伏企业,也将是一种利好。
“无论如何,中欧光伏争端案的和平解决,标志着双方经贸合作重新步入了正常轨道,为其它领域贸易摩擦的解决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何茂春指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赵忠秀同意上述研判,他对中新社记者指出,鉴于价格承诺是一种国际惯例,这一结果的达成为日后其它领域贸易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必要的经验与参照。
“对于我们国内光伏企业来说,这个案子还告诉我们,指望以低价长期赢得市场的策略行不通、走不远,只能拖着大家一起死。”江苏嘉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钮阿兴告诉中新社记者,“从这一意义上说,这一结果将是国内光伏业发展新的契机。”
赵忠秀对此表示赞同。他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光伏产业“两头在外”,盲目拼价格的做法早已饱受诟病。“这是一个纠偏的机会。”他说,“应该将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研发,同时,加紧拓展国内市场。”
本月中旬,《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这份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国务院提出的刺激国内光伏需求的“国六条”,将2015年国内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在2000万千瓦基础上再上调75%,今后3年将新增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
“国家应下大力气落实有关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同时,在国际市场多元化上努力。这才是光伏产业的真正出路之所在。”赵忠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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