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8月2日晚间公告称,银星能源公司日前与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三方拟在光伏领域方面加强战略合作关系。自2013年起,预计三方每年合作开发建设累计不少于100MW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银星能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
银星能源将发挥在区内电力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生产方面的优势,为合作开发的光伏电站项目持续提供高品质、引领技术前沿、并具有竞争力的光伏产品,同时负责对拟开发的合资的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前期核准工作。
福马机械则将发挥其在大型项目融资方面的优势,为三方合作的光伏电站建设中给予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同时三方约定,福马机械与振发新能源在宁夏开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将以银星能源为主要的光伏组件供应商,当年从甲方采购的光伏组件依照市场原则不低于200MW。
合作范围及方式
1、三方拟在光伏领域方面加强战略合作关系。其中,自 2013 年起,预计三方每年合作开发建设累计不少于 100MW 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2、甲方将发挥其在区内电力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生产方面的优4 势,为合作开发的光伏电站项目持续提供高品质、引领技术前沿、并具有竞争力的光伏产品;同时负责对拟开发的合资的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前期核准工作。如甲方需要,乙、丙方将给予甲方上述工作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3、乙方将发挥其在大型项目融资方面的优势,为三方合作的光伏电站建设中给予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乙、丙方在宁夏开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将以甲方为主要的光伏组件供应商,当年从甲方采购的光伏组件依照市场原则不低于 200MW。
4、乙、丙方收购或投资电站将优先考虑甲方自主开发或建设的项目,甲方投资项目乙、丙方具有优先工程承包权;乙、丙方开发的电站优先满足甲方投资或收购需要。也可以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发或者建设宁夏区内光伏电站。
5、若前期合作实质顺利成功,三方将在国内外光伏电站招投标、工程建设和管理中,达成持久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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