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瓯海法院裁定批准通过温州中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中硅公司”)的重整计划,最终确认无争议债权2.29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6.66%。这是目前瓯海法院首次审结光伏企业破产重整案。
温州中硅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分别由瑞新集团有限公司与温州中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各占50%的出资比例。该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利用技术的开发及生产、销售太阳能产品、光伏应用产品等经营活动。
几年前,光伏产业顶着新兴产业的光环,受到国内资本的热捧,制造了一个个传奇的创富神话。然而昙花一现,曾经风光无限的光伏很快遭遇“寒冬”。产能过剩、国内需求疲软、出口遭遇美欧“双反”等阻击,光伏企业迅速被推到了生死边缘。
2012年10月11日,温州中硅公司因销售受阻,生产设备严重贬值,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向瓯海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12天后法院作出受理申请的裁定,并指定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截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共有74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
据重整计划确定的债务调整方案,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清偿率为100%,有财产抵押债权清偿率为13.89%,其余86.11%转为普通债权。现有普通债权清偿率从破产清算条件下的2.75%提升至破产重整后的6.66%。
甘肃酒泉市的金塔万晟光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600万元,公司以“打造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条垂直一体化光伏产业链”为宗旨,力争形成年产50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完整产业链,继而发展成为集电站建设、光伏产业链生产、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光电集团公司。该公司作为主要重整方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框架协议,承诺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5个月内注资,专项用于执行温州中硅公司债权清偿方案。
重整后,温州中硅公司将作为母体联合温州其他光伏企业共同投资,与金塔万晟光电有限公司合作,共同打造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条垂直一体化光伏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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