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光伏发电应用发展潜力巨大,在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小区、乡镇农村、山坡荒地等建设分布式、集中式光伏发电可建设5000MW以上。2013年7月4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后,势必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和应用。
一、我省光伏发电应用在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
2009年以来,在省内没有配套扶持政策的情况下,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能源局)努力争取,我省在杭州、宁波等9个地区共推动了70个国家金太阳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项目总容量46万千瓦,占全省光伏发电规模的近90%,获得国家资金补助29.2亿元,补助容量和资金总额居全国第二,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光伏应用和光伏企业的发展。
在金太阳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进过程中,省发改委(能源局)完善了项目前期审批、日常管理、竣工验收等办法,规范了项目管理,加快了项目进度。截至目前,我省2009—2011年38个金太阳示范项目已全部建成并网发电;2012年32个金太阳示范项目,已有8个并网发电,其余项目由于电力接入滞后的原因,基本可在10月底前建成投运。全省金太阳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进速度在全国稳居前两名。
我省金太阳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进度表
(统计时间:2013年8月)
我省光照资源一般,在国家统一补助电价的情况下,发展省内光伏发电项目企业仍难盈利。同时,目前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慢、企业融资难、屋顶管理薄弱等问题也阻碍了光伏发电应用的发展。主要存在问题如下:二、我省光伏发电应用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网接入滞后。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后,虽然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情况明显改善,但目前电网接入需进行电力接入受理、设计、评审等多个繁琐程序,致使许多项目设备组件安装完成后仍需3、4个月才能并网投运。如嘉兴13个金太阳项目设备组件安装完成99兆瓦,目前仅并网30兆瓦;杭州13个金太阳项目设备组件安装完成50兆瓦,并网仅16兆瓦。随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面铺开,如电网接入滞后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将给光伏企业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二是省内缺少配套的支持政策。由于光照资源条件一般,我省光伏发电项目成本较其他省份偏高。除今年省内设立的2亿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可部分用于光伏发电建设外,我省对光伏发电应用基本没有补助政策。在国家采取全国统一补贴电价的情况下,如省内不尽快出台相应补助措施,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将难以推进。
三是光伏企业融资较为困难。目前,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已全部采用度电补贴方式。度电补贴方式虽可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但项目投运前项目业主需提前投入大量的资金。例如5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9元/瓦的成本投资计算,企业需提前投资4.5亿元。如金融机构不给予光伏项目业主足够的融资支持和利率优惠,融资将成为项目业主的一大难题。
四是屋顶业主缺乏有效管理。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不断推进,目前建筑屋顶已成为紧俏资源。近两年,我省已有少数金太阳示范项目由于屋顶业主的过高要求,致使项目无法推进;同时,许多屋顶业主对光伏项目建设提出愈来愈高的合作要求。因此,加快全省光伏项目屋顶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已十分迫切。
三、加快我省光伏发电发展的对策建议
按照国家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的目标,我省预计可申请获得国家20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加快我省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相关建议如下:
(一)尽早省内出台光伏发电应用补助政策。
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目前温州市、衢州市,桐乡市、嘉兴秀洲区等均已出台地方扶持政策。建议我省尽早出台相应的光伏发电补助政策,并鼓励其他地市抓紧出台地方补助政策。
(二)合理规划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目前,全省各市在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住宅小区、乡村、山坡荒地等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均很高。为最大程度的争取国家的补助支持,建议统筹规划各地市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分年度计划,优先实施规模大、建设条件好、所需补助资金少的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光伏发电应用。
(三)依法、合理明确各部门职责。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已十分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也已规范我省光伏发电应用各部门职责。为更有利的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建议省内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并依照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
(五)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问题。
光伏发电项目一定程度上影响电网企业的经济利益,而项目并网又是项目建成投运最为关键的一步。针对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滞后的问题,建议省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各级电力企业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电源电网同步建成投运。
(六)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为有效缓解目前我省光伏企业普遍面临的资金紧张局面,建议我省协调国有银行机构,改变目前对光伏行业的全面信贷紧缩政策。对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经营局面较好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同时,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给予独立的信贷支持。
(七)加强建筑屋顶规划管理。
建议省内制定相关政策,推动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中心区域已建大面积建筑屋顶加快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新建工业园区厂房、大型公共建筑等屋顶,提出建筑规范要求,预留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装的条件。(信息来源:浙江省省发改委电力与新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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