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 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资源的潜力和长远来看,光伏发电是最具有潜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来说,开发太阳能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就业,给当地人民谋福利,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9月9日,在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东部约5千米的绥滨吉阳光伏电站,鹤岗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人路云达向笔者介绍说。
绥滨吉阳光伏电站是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是清洁,无污染的可再生一次能源,是我国鼓励和支持开发的清洁能源。通过吉阳光伏电站的建设,能够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充分开发本地区太阳能资源并形成规模效益,推动黑龙江省鹤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该变电站也是黑龙江鹤岗地区首家光伏电站。
综合考虑吉阳光伏电站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电站的整体规模以及鹤岗地区“十二五”电网规划,黑龙江公司同意该光伏电站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电站以1回110千伏线路接入110千伏绥县变,线路亘长10千米。绥滨吉阳光伏发电站工程是由新余吉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高压光伏并网示范电站,投资约2.3亿元,规划总装机容量60兆峰瓦,本期建设规模20兆峰瓦。
光伏发电生产过程利用太阳能电池的光伏效应而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过程,不会损害和污染环境。吉阳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够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常规能源发电的替代和补充。
在绥滨吉阳光伏电站工程实施进程中,鹤岗供电公司针对其接入系统方案和送出工程的路径选择多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勘察、论证,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出最合理的建设方案并取得了省电力公司的批复,大大的缩短了该工程的建设时序。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