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间,阳光电源(300274)公告,9月26日,公司(“乙方”)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政府(“甲方”)就在泗县丁湖镇樊集村唐坨河周边及其他适合建设光伏电站的区域投资兴建200MW光伏电站项目,签订了项目建设意向书。
根据意向书,200MW光伏电站项目一期选址在丁湖镇樊集村唐坨河周边,建设50MW光伏电站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征用升压站、中控楼等建设用地80亩,太阳能板摆放占地采取租赁的方式。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光伏电站项目列入国家、省、市核准计划,及电力公司光伏电站上网接入规划。乙方依法自主经营,且在甲方区域内注册法人公司,按章纳税,且环保达到当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阳光电源称,在宿州市泗县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为公司开发下一代光伏逆变器产品、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同时也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此次签署的项目建设意向书仅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在公司未签订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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