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能源市民基金、Ohisama能源基金以及支援两个基金的认定NPO法人环境能源政策研究所共同召开记者会。(出处:日经BP)
5个新地区计划以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为契机,同时利用当地金融机构的项目融资,在最初就建设1MW以上规模的发电站。计划北海道为2MW,福岛为1~1.5MW,神奈川县小田原约为1MW,长野为1.5~2MW,山口为0.8MW以上。其中,在北海道建设风力发电设备(2座2MW设备),其他4个地区建设百万瓦级光伏电站。长野的业务由Ohisama基金负责,其他4个地区由JGF基金负责。
JGF和Ohisama基金打算使总投资额的30~40%利用市民投资基金,剩余60~70%以项目融资方式从当地金融机构贷款。长野的饭田信用金库和小田原的Sagami信用金库已经决定融资。出席记者发布会的千叶商科大学会计金融研究科教授伊藤宏一表示,“丹麦有90%、德国有50%的可再生能源设备都归当地居民所有。日本目前主要是由区域外企业建设,即所谓‘殖民地型’,但今后这种市民投资型设备应该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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