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经信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47号)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2013]405号)要求,东营市经信委结合实际,对全市6家光伏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涉及的重点内容对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对符合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的光伏制造企业如何填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了指导。
近日,经信委将完成申报材料的4家企业推荐上报,并将继续帮助指导其他2家企业完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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