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新能源行业媒体领跑者,聚焦光伏、储能、风电、氢能行业。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刘满平:促进非公经济 进入能源领域

   2013-12-04 中国能源报8690
核心提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提法指明了国有经济相对集中的能源行业未来发展和改革的方向。笔者认为,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引导能源行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要破除行政垄断,为民营资本全面进入扫除体制障碍。我国能源行业一直存在着“半行政、半市场化”的体制特征,距离完全竞争还很远,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一是要破除行政垄断。按照美国经验,对于能源行业的管制应该去行政化,因为“行政化”会由于信息垄断和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寻租行为和行政腐败。二是要加强竞争的培育。竞争的培育要与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相结合,如果不制定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行业只能流于形式。三是要推动能源定价的市场化改革。长期以来的政府直接定价或监管,导致成品油、天然气和电力之间的价格差别并不是由从生产到消费的成本和能源品质本身所决定,而是决定于政府与不同能源行业和不同用能终端之间的博弈,各种能源之间存在比价不合理问题。因此,推动能源定价的市场化改革成为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行业的核心,政府应转变角色,不能直接定价,只能进行价格监管。

其次,建立开放竞争的能源市场。要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必须打破“封闭竞争”的格局,以“开放竞争”取代“封闭竞争”。主要抓住四点:一是着眼于是鼓励新企业(尤其是民营、外资)进入和新技术使用的宽松的准入政策,这项政策适用于除确实要自然垄断的环节之外的所有能源产业。而是改革当前国有能源企业经营体制,实行以产权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改革。三是优化能源产业组织结构,不能将破除目前的垄断局面局限于在对原有企业的“分拆”层面上,而是着眼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理顺以及是否有利于新企业的进入。四是建立统一的国内能源市场,不能将不同的能源产品市场分割开来,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不能不顾国际能源市场形势发展而关起门来搞改革。

再次,发展多元化的融资形式,破解融资瓶颈。能源行业资金密集的特征决定了其进入壁垒高,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济实力难以承受石油、天然气以及电力开发的前期投入和高额成本,而新能源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强化了银行的“惜贷”。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行业需要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新能源,作为民营资本全面进入的领域,在推动民营资本进入方面,应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除了争取银行贷款外,还应通过私募或风投基金、政府投资、协会支持等来获取资金支持。银行、风险投资及私募基金对民营能源企业的投资主要考察技术含量、企业规模、市场需求和上市前景,企业应加强与投资机构的沟通,通过翔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获取银行的信赖,吸引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投资。政府应转变职能,加快政府风险投资模式的制度化进程。行业协会在解决融资难方面也将发挥重要作用,可以创造新的融资渠道,比如建立新能源行业的投资基金。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2024全球光伏品牌100强榜单全面开启【申报入口】 2024第四届中国高比例风光新能源电力 发展研讨会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