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竞争监督部门日前因法国电力公司(EDF)在太阳能市场的反竞争行为,判处罚金1350万欧元(1840万美元)。
竞争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表示,EDF利用其在法国能源供应业务的支配地位,为旗下子公司EDF Energies Nouvelles (ENR)签订太阳能客户。
在正式裁决中,竞争管理局表示,ENR已经获益于其母公司的“品牌和信誉”。
开发商Solaire Direct于2009年提出原诉。
EDF被迫在《世界报》(Le Monde)和《回声报》(Les Echos)上发表预定的道歉和忏悔。其中包括承认其“扰乱”消费者,并“滥用其主导地位”。该裁决表示,该文必须白纸黑字,字母高度不小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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