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光伏产业发展得到了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外部投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也逐渐好转。从各种迹象来看,“低调”度过2013年的光伏产业,在2014年或将迎来发展的小高潮以及行业格局的新变化,整个光伏产业所需承受的压力依然较大。
供需矛盾突出
光伏行业连续经历了近6个季度的亏损后,自2013年二季度,一些企业相继扭亏为盈。受益于日、美与国内市场的兴起,一定程度缓解了光伏市场供需失衡的局面,产品价格也企稳回升。同时,在国内政策导向的驱动下,光伏龙头企业满产开工之时,仍积极寻求中小企业为其代工;地方政府也不断给予企业优惠政策,力促企业复工,出现了产能利用不足的企业开足马力、停产企业相继复、满产企业技改扩大产能的现象。
然而,市场供应在短时内呈现加速状态,市场需求却不容乐观。国际主要市场,欧洲需求量正在萎缩,且对我国光伏企业有“限价、限量”约束,市场需求提升空间较小;日本市场则由于补贴过高政府负担较重,随时可能会刹车;美国能源丰富,页岩气发展火热,光伏市场潜力有限,且有“双反”副作用;新兴市场如印度、南非等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内市场由于本地化保护的潜在风险,也将削弱国内市场的规模化扩大动力。因此从供需关系看,光伏产业或将重现前两年供过于求大、大肆杀价无序竞争的局面。
制造业面临冲击
随着光伏制造毛利下降,我国一些大型光伏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保留技术先进的生产线,关停成本较高的生产线,多余订单委托给第三方代工。国外一些企业,如美国Sunpower等公司,也一直通过大型电子服务企业Flextronices和Jabil代工,光伏产业格局出现制造业服务化的势头明显。按此发展趋势,光伏产业在制造环节涌现“类富士康”的大型代工企业,将冲击国内光伏产业现有格局。
目前,我国组件产品结构并不合理,中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且同质化情况仍严重,极易催生价格战,丧失在国际竞争中的优质市场。如2013年二季度我国光伏企业在鏖战0.55欧元/瓦普通组件市场时,日本三洋和美国Sunpower则独享1欧元/瓦高效组件细分市场。同时,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产线生产的产品性价比已高于人工,也迫使光伏产业转型升级。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2014年我国光伏产业不仅将面临国内市场增长过快导致的新一轮产能过剩,而且也面临着光伏产品生产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深刻变革。
产业未破困局
光伏应用市场的扩大,市场对多晶硅的需求将逐渐提高。2013年全球多晶硅产量将达25万吨,我国产量约8吨,同比增长12.7%。连续三年位居全球首位,但却仅能满足我国50%的市场需求。国外多晶硅产品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双反”关税,持续对我国进行低价倾销,2014年,多晶硅价格将在20美元/千克以下,国内光伏企业仍将承受低价压力。
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光伏组件产量将达40GW,同比增长9%。其中,欧洲、日本和美国的组件产量分别为3.5GW、2.8GW和1.2GW。我国光伏组件产量约为26GW,同比增长13%,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 在出口方面,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约为16GW,出口额约100亿美元,金额同比下降27%。其中,对欧出口份额由65%下降至30%;日本跃居首位,成为最大的出口国,出口额约为22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2%。对美国、印度和南非的出口额分别占10%、5.2%和4.5%,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在进口方面,受美国“双反”影响,内地企业多选用台湾地区电池片规避贸易壁垒,2013年从台湾地区进口额超过10亿美元,约占我国太阳能电池总进口额的60%。
尽管电池组件产量继续呈现增长势头,但也面临多晶硅等原辅材、第三方电池片涨价,以及国外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将给企业带来经营压力。预计2014年,国内光伏产业仍将面临阶段性产能过剩困局,转型升级压力稍大。
多方加速产业整合
增强光伏企业的主导型以及提升国际光伏产业话语权,对国内光伏产业发展至关重要。赛迪智库指出,国内光伏产业首先要尊重市场规律引导产业兼并重组,坚决推进光伏产业的“去产能”。延续“支持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转移一批”政策,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
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推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一方面,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加强国内光伏产业在光伏产业内的主导性作用;另一方面,继续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做精。鼓励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和建立完善国家级的光伏技术创新和研发中心,通过自主技术的创新性巩固和提高核心竞争力,近一步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
同时,国内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应重视相关规划的协调与实施,达到有序发展光伏产业的目的。赛迪智库指出,当前,我国光伏产业政策推广方式较为单一,主要应用方式为大型光伏电站,并不利于光伏产品的多样化应用,且行业长期监管的缺失,也极易催生电站建设无序发展和地方保护主义,需要国家与地方率先统筹光伏发电规划与衔接,并加强光伏发电规划和年度实施指导。
地方政府应在本地资源、电网建设及国家总量控制等基础上,按年度做好发电规划及实施方案,提高市场透明度,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避免出现“地方保护”阻碍国内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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