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昨日公布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金太阳项目,补贴由原补助标准5.5元/瓦降低至5元/瓦。通知称,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在2013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按原补助标准5.5元/瓦进行清算。2014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补助标准按4元/瓦进行清算。财政部表示,2014年6月30日之后未建成并网的项目一律取消示范并收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无电地区独立光伏发电项目清算标准另行规定。
而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方面的规定与金太阳类似,所不同的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在2014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网发电,按照5.5元/瓦的补助标准及实际完成装机规模(不超过批复的装机规模)清算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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