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趋于固化、封闭的光伏圈子,最近迎来了一丝突破的希望。
华北高速发布公告称,将以2.25亿元受让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50%股权,这是又一例为数不多的光伏业外投资者来接手的光伏电站。而此前,江苏旷达曾发布公告称,将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公司全部股权。
更大的憧憬则在于,一个可以降低投资者门槛的通道——信托,正在尝试着打开。——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宣布,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旗下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署500MW光伏电站收购框架协议。
不过,信托通道能否如期破冰,还有赖于在后续交易条款设计中能否成功解决一些障碍。比如,与光伏电站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电站施工质量保证、电价补贴标准、光伏电站过长的发电周期及收益逐步递减如何与单只信托产品相对较短的持有时间相匹配等问题。
除了电站退出的通道正逐步打开之外,最近地方出台的作为此前国务院光伏新政的配套措施,也不乏亮点。
从大的方面看,一些地方至少是从表面上,已经开始打破以往出台的政策中地方色彩过浓、对本地产品过于保护的藩篱。
此外,一些地方在挖掘真正的需求者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尝试。比如,江苏就规定,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尽管这些新动向的最终效果还需要时间检验,但这无疑仍是一个新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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