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电子信息司在部党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3年重点工作进展
(一)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科技和产业化等专项,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等核心基础产业取得实质性突破
完成核高基重大专项2014年课题评审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对到期课题进行了验收,国产高性能CPU成功应用于“天河二号”等超级计算机,基于C-Core的国产SoC芯片销售超过1亿颗,国产关键软硬件在信息化系统实现应用。支持骨干面板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实现超高分辨率大尺寸4K×2K液晶面板量产,国内电视面板自给率接近40%,手机面板自给率超过50%。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新型片式元器件、平板显示用靶材、超薄高密度印制电路等关键部件,基础配套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智能终端等整机价值链提升
支持TD-LTE多模智能手机及核心芯片研发,国产智能手机核心芯片出货量超过1亿套,国产品牌智能手机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组织开展TD-LTE宽带无线专网通信技术研究,专网系统产品和解决方案已推出并得到应用。支持芯片设计企业和彩电企业合作研发,提升彩电业竞争力,国产品牌智能电视市场份额超过80%。支持基于AVS+标准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有线数字电视一体机研发与应用,组织建设AVS+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采用AVS+标准的3D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国产大型主机系统取得突破,32路高端容错计算机在金融、电信领域得到应用,指导成立了国产主机系统产业联盟。
(三)大力促进信息消费,加快培育新增长点
推动智能手机产业发展,智能手机国内销量3.18亿部,增长83%,占国内市场手机总销量的78%。推动彩电业加速智能化转型,智能电视国内销量1850万台,增长109.3%。批复绵阳市、武汉市创建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支持在数字家庭产业集聚区开展10万用户级示范应用。支持自给式光伏系统及关键生产设备、储能电池的研发,组织建设太阳能电池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组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支持LED产业链各环节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组织建设国家级检测机构和LED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应用示范。推动北斗系统在通信、铁路、电力及消费电子领域应用,指导成立北斗产业化应用联盟。
(四)发展工业电子和应用电子,大力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落实部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工业领域“产用对接”系列活动,指导成立离散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产用合作服务联盟。重点支持安全可靠电力电子设备、远程管控系统、智能传感器在白色家电、工程机械、化工生产等行业应用,增强“两化融合”产业支撑服务能力。支持基于国密算法的金融IC卡芯片、机具设备、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金融IC卡芯片检测能力。
(五)推进行业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完善行业管理工作体系。会同部内相关司局完成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的组建筹备,民政部已正式批复。联合深圳市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规模位居亚洲第一。建立了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行业经济运行调查分析体系,按季度提供分析报告。完成电子信息领域“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
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修订并发布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工作,扩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业链全程保税的试点范围。发布了《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公布我国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时间表并开展普及活动。制定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提高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完成《电子信息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加快推进LED和电动汽车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按计划完成国标和行标立项。制定《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加快光伏产业标准制修订。筹备智能电视标准联合工作组,起草了《智能电视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完成《北斗产品与应用标准体系框架》起草。加快全国性标委会换届,完成了9家换届方案。研究制定了手机和彩电品牌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完成了太阳能光伏薄膜电池和智能电视人机交互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项目。
加强国际合作。配合推进自贸区谈判、ITA扩围谈判及与港澳台合作,积极提出相关方案。继续参加政府/当局间半导体会议(GAMS),坚持中方方案。深化巩固DTMB标准的推广应用。积极应对欧盟对我光伏、无线通信设备的“双反”。
2014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4年,我司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强基工程和换芯工程,积极扩大信息消费,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保持产业平稳增长。重点做好:
(一)促进信息消费
1.移动智能终端。研发TD-LTE及4G智能手机、穿戴式智能终端、行业应用智能终端等终端产品。构建完整的产业体系,提高核心技术掌控能力和配套能力。开发与推广基于智能终端的应用。
2.智能电视。支持智能电视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加快建立智能电视标准体系。支持彩电企业联合技术攻关,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的应用平台。鼓励彩电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共赢发展。推动音响行业智能化、网络化转型升级。
3.数字家庭。以数字家庭技术链、产业链、服务链为基础和纽带,有效协调各种资源,引导企业加快建设体验屋、体验中心,加强数字家庭典型业务推广应用,继续组织实施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工程,推进国家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4.LED。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和LED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强LED上下游的协同创新,突破关键共性技术。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检测和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展示范应用。
5.北斗导航终端。落实《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支持开发面向智能终端的集成芯片,推动在消费电子产品中的应用。创新应用模式,发展精确定位应用业务。开展网络辅助北斗定位、授时的相关技术与应用研究。
(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6.集成电路。继续组织实施核高基重大专项和集成电路研发专项,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强重大产品、重大工艺和重点技术攻关,推广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产品。
7.新型显示。推动显示企业深化合作,研究差异化政策机制,引导产业有序集聚发展。实施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工程,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支持面板企业与配套企业,提高平板显示关键材料和设备的本土化配套水平。完善产业统计、分析、预警机制,重视知识产权布局,进一步加强标准制修订。
8.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支持云计算关键设备及安全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安全可靠关键软硬件在云计算系统中的应用,加快云计算相关标准研究。支持RFID、智能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发展高精度、智能化、网络化的数据采集器件和设备。提高计算机、服务器的计算能力和存储设备容量。支持研发高速度宽带通信设备。
9.TD-LTE。加强TD-LTE多模多频手机芯片、终端的研发。支持基于TD-LTE技术的无线宽带专网设备和系统研发。加强网络类测试、终端生产类测试等仪器仪表的研发和产业化。构建LTE专利体系,防御和应对未来可能的专利纠纷。加大TD-LTE海外市场拓展力度。
10.太阳能光伏。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加快组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支持关键材料、设备及工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和发电系统建设。完善光伏标准和检测体系,支持国家级光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增强电子信息核心基础产业能力
11.强基工程。提高关键电子材料、元器件及工艺装备等研发及产业化水平。重点支持磁性材料、电子浆料、超级电容器、传感器件等产品研发和工艺提升。引导锂离子电池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关键材料和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
12.换芯工程。重点加强安全可靠软硬件核心技术研发,发展基于安全可靠芯片和基础软件的可替代信息技术产品,提高安全可靠关键软硬件产品的成熟度。推广使用安全可控信息系统。支持研发和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和标准。
(四)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13.信息技术应用。实施信息技术产用合作专项,在机械、石化、消费品等重点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的行业解决方案。加强汽车电子、金融电子、医疗电子、工业控制等应用电子产品和系统研发及产业化。促进TD-LTE专网、数字集群、北斗导航等技术在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推进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行业协会、企业和研发机构共同组建产用合作联盟。
(五)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14.落实产业政策。推动出台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继续贯彻落实国发18号和4号文件,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贯彻落实《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标识管理。贯彻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制定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引导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15.开展规划预研。加强和相关部委协调,落实规划重点工程,全面推进规划实施。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预研。
16.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继续推动手机和彩电行业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加快重点标准立项、制定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推进电子信息领域全国性标委会换届,指导成立静电、平板显示等全国性标准化组织。支持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化服务平台升级。继续推动AVS+等重要标准的推广应用。
17.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支持组建中国电子行业联合会。会同深圳市继续办好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
18、国际合作。继续配合做好对外贸易政策相关工作。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继续开展标准的海外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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