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浙江省科技技术厅、浙江省财务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定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昱能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有效期三年,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政策,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国家或地方科技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这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公司的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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