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广东首次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争交易在清远开市。符合准入条件的86家大用户和29家发电企业参与了本次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省电力交易机构组织了本次竞价交易,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对交易全程进行了现场监管。南方监管局巡视员赵忠平、广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李向明以及地方经济运行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见证了交易过程。
根据广东大用户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安排,2014年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95亿千瓦时,其中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规模为75亿千瓦时,季度集中竞争交易电量规模为20亿千瓦时。本次交易电量为2014年第一季度集中竞争交易电量,计划安排交易电量5亿千瓦时。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广东大用户集中竞争交易规则要求,采取双向报价,交易机构对申报信息现场出清结果。
经过一轮申报后,实现17家发电企业成功售电,26家电力用户成功购电,形成交易电量4.995亿千瓦时,占本次设定交易规模的99.9%,交易价格平均下降0.614分/千瓦时(即发电企业售电价格较上网标杆电价降低0.614分/千瓦时,电力用户购电价格较目录电价降低0.614分/千瓦时)。通过本次交易,有效检验了交易规则,培育了市场主体,提高了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体现了价格发现功能,反映了实际供需,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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