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会同华中监管局在湖北武汉召开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驻点华中工作启动会,驻点监管工作组正式进驻华中区域开展现场监管工作,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工作正式启动。
启动会上,工作组介绍了当前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强调监管与管理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切实履行好能源监管工作职能。还介绍了近期国家能源局12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背景及意义,指出专项监管是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围绕当前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事项,针对能源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选取出来的,力求找准监管工作的切入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切实提高监管能效。
工作组指出,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是12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之一,属于能源市场公平监管,旨在进一步规范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工作,着力纠正以计划方式强行干预市场交易行为,规范输电费用收取及电量结算行为,监管重点跨省区输电通道运营情况,解决“缺电”与“窝电”并存的矛盾,促进资源余缺调剂和优化配置。
工作组强调,此次专项监管着重组织方式创新,实行点面结合,确定了重点监管范围,并选取华中区域进行驻点监管,专门成立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实行监管与管理相结合,邀请电力司参与监管行动,提出政策建议,实行闭环监管;采取多种监管手段并行开展,加大监管力度,更多深入一线了解掌握情况和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务必查清查透,并对违法违纪行为,增加区域限批、集团限批等处罚手段,保障电力行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此外,工作组还对派出机构、电力企业以及现场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强调了12398热线等工作组联系方式。并听取了华中区域内各省电力公司关于跨省区电能交易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电力司,华中、华东、南方监管局等有关派出机构以及国家电网、华中电网等相关电力企业共50余人参加了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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