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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第一大客户疑云 与“振发系”真实贸易究竟有多少?

   2014-01-24 第一财经日报11160
资金拆借疑云

尽管“振发系”给易事特的业绩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彼此似乎还不仅仅是买卖双方的这层关系。

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振发系”虽然有电站项目在做,但手头上不算宽裕,仍缺少资金投入新的电站项目建设。

但是,100兆瓦的金昌光伏电站项目也让易事特有了盼头,可以向对方卖很多逆变器及各类配件。双方一拍即合,“振发系”就此先向易事特借钱,然后等条件成熟后再还。

可是,问题也来了,钱该怎么借呢?

“振发系”的走法“独辟蹊径”:它通过产品的销售及回购,最终成功拿到了借款。

前述知情人士称,2012年7月15日,易事特与振发新能源签订了采购合同,由易事特向振发新能源采购3000套的光伏跟踪器支架系统,采购成本为3300万元(含税)。2012年7、8月,易事特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了这笔采购货款。

而过了近一个月,易事特与金昌振新又签了另一份销售合同,前者向后者销售了上述3000套的支架,销售价款合计3498万元(含税)。而到了2012年12月、2013年2月,易事特才收到了该笔货款。

上述交易发生时,金昌振新为振发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产品、款项转手的时长约为半年。

“事实上,金昌振新是可以直接向振发新能源采购产品的,但有易事特在中间,则能实现资金周转。”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易事特上述交易的玄机简单说来,就是:和有关联关系的两个人做生意,先付钱买东西,再将东西还给对方,但对方拖欠了很久的货款,从而实质产生借款。

而易事特董事会办公室一位人士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询问时,则对这一“借款”流程表示并不清楚。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还有一笔蹊跷的货款转手。

2012年,易事特从福马机械这家公司采购了近6000万元的跟踪支架,然后又销售给了金昌振新。据知情人士透露,福马机械的这批货并不是自己生产的,而是从另一家无锡企业获得的,而这家无锡企业的管理层,同时也是振发新能源的一名高管。上述说法记者尚未得到证实。

福马机械相关人士昨天接受本报记者询问时则表示,他们确实从无锡采购产品、销售给易事特上述跟踪支架。而对于无锡企业和振发新能源之间的关联,他并没有对此评论。

“振发新能源(的关联公司)把产品出售给福马,福马又把货卖给易事特,易事特再转手给了金昌振新。通过这些操作,易事特和振发新能源试图绕开关联交易、实现资金的拆借。”前述知情人士解释。

对于易事特与振发新能源之间的光伏跟踪器交易一事,另一位律师评价说,要看双方是否真的进行了货物流转,假设是没有货物流转,那么就可能是属于“虚假贸易”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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