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期限长
货款及产品的来回折腾,并不是易事特与振发新能源唯一的故事。
易事特虽然开发了“振发系”这类大客户,但资金回笼的周期却较长,结果便是易事特的应收账款额持续高企。
2012年,易事特应向金昌振新收款1.7亿元,但实际收回的只有2300多万元,余下1.47亿元左右都成了应收款。而由于金昌振新与易事特之间还确定了一种结算方式,“振发系”与易事特若有更多合作,会加剧易事特在光伏收款上的难度。
据招股书,双方的光伏逆变器收款方式为:合同签订日支付5%,到货后、验收后分别支付20%、15%,整体并网90天后支付20%,项目移交业主方后支付35%,余款5%作为质保金。
2012年时,金昌振新已获得了易事特的货品,但据公开消息,金昌振新的光伏电站项目直至2014年1月才实现并网。根据上面的收款方式中“整体并网90天后支付20%”可推算,整个项目估计持续时间或许要横跨2年(2012年~2014年),货款也就会被一拖再拖。一位长期从事光伏项目业务的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上述逆变器的收款做法显得时间过长,“万一迟迟不并网,是不是意味着货款就有50%都不会马上收回呢?”
2010年到2012年,易事特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是1.2亿元、1.7亿元和3.3亿元,占营收比例的20.28%、21.53%和34.22%,可见在引入光伏项目后,易事特的应收账款占比也在垒高。
而2010年到2012年期间,易事特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也从5.65次、5.42次,降低到了3.88次,2013年上半年该周转率更是下降到了1.45次。
2012年,仅金昌振新一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就占易事特3.3亿元总应收款的43%之高。
2013年上半年,“振发系”的三家公司对易事特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总额高达1.29亿元,但同期易事特的营收不过是5亿元。对于上述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次拨打易事特公司相关部门也未能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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