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局20日发布《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201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2.7%。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稳步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2014年,新核准水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新增核电装机864万千瓦。
对于发展太阳能发电,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保障性收购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其中重点抓好北京海淀区等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观光农业、居民住宅等领域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协调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建设、并网接入和金融支援等配套服务。探索形成符合实际的分布式光伏商业模式,逐步降低发电成本,力争2020年光伏发电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另外,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县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城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光伏发电、地热能和生物质能供热,促进城乡用能清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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