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 〔2009〕6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对外贸易形势,努力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工作措施,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一)引进出口型项目。紧紧抓住目前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以我省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国家级和省级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地、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港澳台、新马泰、日韩等为主要目的地,大力引进出口型项目特别是产业链条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项目。要强化对引进出口型项目的跟踪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推动项目尽早落地。争取年内引进出口型项目30个,带动进出口额超过5亿美元。
(二)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我省大型机械及成套设备、原辅材料等产品出口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在我省现有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选择20家给予重点扶持,推动其与中央企业、沿海大型企业进行强强联合。以非洲和东南亚市场为重点,将省内5―10万千瓦发电机组、小型水泥、小型钢铁企业有计划地迁移到境外,带动机电设备出口。
(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继续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机电产品出口推进计划,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造;支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支持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出口产业基地、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出口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优势,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影响力强的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着力抓好以郑州、三门峡、南阳为中心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以洛阳为中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出口基地,以郑州、焦作、洛阳为中心的铝产品深加工出口基地,以郑州、新乡为中心的纺织服装出口基地,以许昌为中心的发制品出口基地,以洛阳为中心的先进制造业出口基地,以漯河、周口、南阳、三门峡为中心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增加我省传统大宗商品的出口份额,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加大出口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我省现有55个出口名牌的基础上,力争两年内培育2个出口超10亿美元、5个出口超5亿美元、10个出口超3亿美元、20个出口超1亿美元的拳头商品。
(四)开拓新兴国际市场。在巩固欧盟、美国、东盟、日本、韩国、香港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着力扶持我省企业开拓中东、非洲、拉美、澳洲、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博览会和专业展览会,尤其是组织参加春秋两季广州交易会、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华东交易会、东盟博览会、德国科隆国际食品博览会、印度机械和电子消费品展览会、中国商品贝宁展览会、中国出口品牌商品美国展览会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省适销对路的商品扩大出口。
(五)实施全民外经贸战略。全面下放对外贸易企业进出口经营备案权,积极推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获取外贸进出口经营权,进一步壮大外贸队伍。加大对外贸企业尤其是新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培训力度,全面掌握、努力用好对外贸易政策。积极引导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到海关备案,协调解决企业备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9年力争海关备案企业超过7000家,直接发生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超过2800家。
(六)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进一步推动贸易方式多元化。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的对外援助项目;鼓励企业进入跨国公司采购系统;大力开展加工贸易,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加工贸易向我省转移,有效提升我省加工贸易的质量和扩大出口规模。
(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建立健全重点出口企业热线联系制、贴身服务制、特殊扶持制,着力抓好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35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比重大幅度提高。
(八)发展服务贸易。研究制订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服务贸易的指导和支持。重点建设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软件和流程为主的服务外包基地,郑州市惠济区以信息和食品安全为主的服务外包基地和洛阳市以呼叫转移为主的服务外包基地等。支持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和国际认证,大力培训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人才。
(九)推行外贸代理制。加大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我省外贸公司和生产企业各自优势,支持其开展外贸代理业务。争取我省被国家外贸总公司和外省(市)外贸公司代理进出口的产品转为我省公司代理。同时,支持我省外贸公司代理外省(市)产品的出口。
(十)抢抓机遇扩大进口。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和鼓励进口的有利时机,鼓励企业进口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的成套设备、先进技术、原材料,着力抓好铁矿砂、铅矿砂、大豆、铜及铜材、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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