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明尼苏达州(Minnesota)成为美国首个采用“太阳能价值”政策的州。就形成一个透明、以市场为导向的太阳能价格而言,此举有望成为全美先例,因为它很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电力公共事业单位与能源生产客户之间的财务关系。本报告将详尽解释太阳能价值的概念,并分析明尼苏达州“太阳能价值”政策对电力公司及太阳能生产商的影响。
“太阳能价值”的概念
太阳能价值的基本概念即公共事业单位支付太阳能电力的费用与过程是透明的,且以市场为导向。太阳能价值主要基于:
·避免从其它污染来源购买能源
·避免建造额外的发电站以满足高峰期需求
·长期以固定价格提供能源
·削减对电网(电力线、变电站与发电厂)的磨损
太阳能价值与净计量异同参见下图A:
从图表可见,太阳能政策两个显著特点:为期25年的合同以及使用票据信贷而非独立支付现金
明尼苏达州“太阳能价值”政策
目前,明尼苏达州已通过“太阳能价值”政策。该政策包含所有理论型政策的基本要点。下图B展示出各种成分的相对价值及总价值,主要基于明尼苏达州公共事业委员会诉讼期间的初期评估。
蓝/避免环境成本、浅紫/避免分布式产能、黄/避免交叉产能成本、橘/避免产能成本储存、绿/避免电站运营-变量、蓝/避免电站运营-固定及深紫/避免燃料成本
警示
尽管明尼苏达州“太阳能价值”政策仍是国家先例,但该政策依然遗漏掉部分利好元素。据悉,美国其它州有望恢复采纳这些利好元素。参见下图C:
“太阳能价值”政策采用与尚未采用的利好要素
影响
无论对公共事业单位还是客户,“太阳能价值”政策均能提供有利价值。
就公共事业客户而言,一份价格固定且长达25年的合同意味着融资将更为顺利,且可令太阳能电力的成本持续下滑——回报率相当丰厚。
就公共事业单位而言,透明的市场价格不仅有助于消除公众就太阳能客户与非太阳能客户之间“ 交叉补贴”的担忧,还意味着支付太阳能电力流程可脱离零售电力价格。此外,对于尚未推出净计量政策的州,采用该政策有助于支付太阳能生产商的成本恢复。以明尼苏达州为例,该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获得太阳能可再生能源信贷的途径是免费的。相比于竞争力颇高的州(例如新泽西州与宾夕法尼亚州),明尼苏达州公共事业单位可节省大笔费用。
“太阳能价值”与“分布式发电”之战
倘若因“太阳能价值”政策明尼苏达州公共事业单位报告喜人,那么其它州就分布式发电的争论很可能就此落下帷幕。
“太阳能价值”政策可为太阳能发电提供一个透明且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且为公共事业单位及其客户解决了补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问题。不过,该政策的终极成功点在于电力公共事业单位能否确定客户住宅自备发电符合最佳利益或市场份额的退让是否对他们的经济生活产生致命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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