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公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宏源证券根据规定担任持续督导机构,曾指定马书春先生、杨清先生作为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接到宏源证券的通知,马书春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项目主办人。为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宏源证券决定由蓝培金先生接替相关工作,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为杨清先生、蓝培金先生,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