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发自用的光伏政策为例,现金流是既不可预测,也不可依靠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户的能耗在一天中和一年中的波动很大,这对设计出具备最佳经济效益的光伏系统带来困难。同时期后收到天气的影响也比较大。比如西安地区某300千瓦光伏电站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份由于受雾霾的影响,实际发电量与理论发电量差距较大。
2、项目的购电方的信用资信问题,中国大部分企业的寿命一般只有3-8年,同时考虑光伏电站受电方用电的持续稳定性等因素。不能覆盖光伏电站25年的马拉松式的合同履约周期。
3、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问题。光伏电站项目要求南面不能有任何遮挡。可是谁能保证,在25年的发电寿命周期内,南面不会有新的建筑物兴建。
4、光伏电站所选择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及稳定性不能保障。鉴于2009年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项目业主对光伏电站项目投资成本最小的诉求,不惜使用质量欠佳的光伏产品,使得光伏电站的整体转换效率在第一年就下降了5%,或者组件衰减率第一年就达到15%,逆变器的故障屡屡发生,对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影响较大。
那么如何才能解决中国分布式光伏电站融资问题哪?
给予目前现状,我们可试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未业主承诺发电量,利用固定资产或者上市公司股权作为抵押。
2、充分利用国内相关投资,例如国家发起的光伏电站产业基金等,通过项目融资或者股权融资获取资金。
3、资产证券化路径或者类资产证券化路径如众筹模式;
4、通过购买电站发电量保险,通过商业银行获取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贷款;
5、光伏电站业务整体上市,从资本市场融资。
我们会在下一期文章中,就这几种融资模式展开详尽的讨论。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