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首批80个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其中有36个集中于清洁能源领域,太阳能发电领域分布式光伏示范区项目则多达30个,占比近四成,成为首批项目中的最大亮点。
山东部分项目上榜
据了解,首批项目涵盖铁路、大型清洁能源工程等领域,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山东省东阿至聊城(鲁冀界)公路、泰安至东阿公路项目列入其中。而分属于清洁能源领域的36个项目中,30个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了解到,作为光伏发电大省,山东与浙江、广东并列装机容量第一位。2014年,山东省可以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0兆瓦。
在此之前,山东省发改委已明确提出,在工业企业集中度高、经济性好的国家级或者省级开发区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在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发展分散应用。并在国家对于光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补贴的基础上,给予额外补贴。
但根据中国水电水利设计研究总院5月12日发布的报告,山东省今年一季度新增分布式备案容量仅0.415万千瓦,仅约占年度规模的0.42%。浙江省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模为100万千瓦,但第一季度仅新增备案4.48万千瓦。
“尽管今年初国家向多个省区市下达的分布式年度建设指导规模普遍较大,但截至第一季度末,大部分地区未有新增备案分布式项目。”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小,开发业主多为民营企业。受融资难、收益率低、屋顶难找、并网备案等方面因素制约,分布式装机增长的规模有限。
完善监管机制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王进表示,虽然以分布式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投资规模相对偏小,但市场活跃,民营企业参与程度高。因此,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放开后,最先受益的也是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光伏示范区光伏系统造价7元至8元/瓦计算,30个示范区装机容量300万千瓦,仅此一项分布式光伏系统投资就可达240亿元。
王进认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向民资开放,彰显了国家层面深化改革的决心,投资环节对民资的依赖度会逐渐攀升,混合所有制的推广将取得重大效果。此前,国家、地方政府多次推动光伏示范项目,最终结果则是亏损连连,企业无法从示范项目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追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完善的落实机制和监管机制出台。
随着政策放开,目前困扰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一些问题有望在五六月份取得突破性进展,分布式光伏装机量也有望从三季度开始迅速增加。
任浩宁提醒,未来要真正体现向民间资本的开放,最重要是建立“负面清单”,把那些限制投资、禁止投资、不让投资的列出来,剩下的都给民间投资,真正让民间资本进得来、留得住、赚到钱。
同时,民资进入首批放开鼓励项目应谨慎。当前仅仅是在鼓励民资进入能源项目,完善的进入机制、退出办法、监管措施、产业政策尚未颁布。政策方面还需提前作出巨大调整,保障民资合法地位、合法权益是推进其他工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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