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并网容量为2.33GW,与年初能源局定调的14GW的年度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分布式光伏并网量不到0.5GW,而国家年初定的是8GW。以上数据反映在光伏政策特别是分布式光伏政策与国家有关规划脱节,在此情形下,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酝酿新的分布式光伏新政,一方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今年相关规划的实施。
6月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了意见的征求工作,据悉,意见稿获得了业内的积极反馈,一些大型央企的投资意愿也大幅上升。
最终的通知的下发估计还得一段时间,但意见稿的通知目的明确:有效解决“协调屋顶难、电费回收难、融资难、商业模式不成熟”等一系列问题,扩大分布式光伏应用。因此,新的政策出台将有利于目前分布式光伏建设中的屋顶、融资、电网接入、管理和电力交易等问题。
意见稿中上网电价“二选一”政策最受业界关注,所谓“二选一”就是指国家针对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政策和针对大型地面电站的标杆电价政策,在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时业主方可以选择其中任一电价政策。该政策的出台对分布式光伏意义重大,不仅仅是增加了业主选择,也是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增加了一种商业模式。一方面业主可以保障项目的性质——分布式,享受分布式相关的政策待遇,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许多屋顶是企业屋顶以及租赁屋顶,该方案实施后,分布式项目的投资方不用担心屋顶企业倒闭等问题,保障了项目的基本收益——有关测算我国中东部一些地区如果执行标杆电价,收益率可达10%-15%。此外,在收益得到保障的条件下,保险和金融机构才敢进入,才具有更好的操作空间。
意见另外一大突破是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应用,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对一些企业、事业单位而言,将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动力,随着重点支持政策的出台,一些具有屋顶资源的单位,如学校、大型商场、车站、航站楼、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停产场、体育场馆等,都将可能更加积极参与分布式项目建设,从而调动目前我国“光伏屋顶资源大户”的积极性。
此外,意见稿提出:“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可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参照分布式电源通过‘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接入服务”。该措施的实施将会促进我国农业大棚、养殖、滩涂等项目的分布式光伏建设,因为农业项目的规模大约处于屋顶光伏和地面电站之间,投资者大多关心电价、电力销售,以及规模问题(可利用面积大,容量太小不利于项目收益)。新政策在电压接入等级、电力销售、电价和容量等方面都有新的突破,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积极性。
总体来看,企业对分布式光伏政策调整反馈积极,意见稿所表述内容在并网、收益等方面的意义重大,但还未必满足市场要求,如在融资方面似乎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虽然提出了“创新分布式光伏融资模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惠贷款利率”等要求。但目前在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年限、电站作为抵押资产等方面依然缺乏思路和措施。在征求完意见后,新政策仍有进一步调整的可能。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国家大量利好政策出台后,业内叫好声不断,但分布式光伏市场并未完全启动,普遍的分析认为问题存在于政策的操作性、市场的充分性、标准的完整性等方面,因此具体哪些领域存在关键问题影响产业发展,需要各界积极探索,如果将行业的发展大量寄托于国家政策,则未必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律。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任重道远,需要业内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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