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日前公布对中国和台湾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26-165 %的初步反倾销关税。
一些中国光伏制造商被给予了特别的税率,其中天合光能最低,为26.33%。为避免出口补贴的重复计算,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后的有效税率为29.30%。英利、阿特斯和韩华等被列入名单的另42家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42.33%,与反补贴税合并后税率为47.27%。无锡尚德的反补贴税率稍高,合并后税率为49.24%。而不在名单内的公司的合并后税率则为165.04%。
台湾电池制造商仅被征收反倾销税:昱晶 27.59%,茂迪 44.18%,其他公司则为 35.89%。
由于当前的调查排除了2012年关税所覆盖的产品,中国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也可选择使用中国的电池,并按2012年的税率缴税。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税最终裁决将在今年12月16日或前后做出。随后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2015年1月29日做出确认与否的判决。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