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和农业的结合,一定要摸索出一套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地点、不同形式的农业发展模式。不仅要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还要让他们了解光伏大棚发电的社会效益和增加的农业价值。只有农业与光伏达到共赢,国内光伏农业才会有希望。”国家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原司长冯玉林日前在首届光伏农业会上说。
应用新突破
通常来讲,光伏农业指在农业大棚顶部安装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农业种植大棚、光伏养殖农业大棚及渔光互补等几种重要模式。
从经济效益来看,光伏农业利用农业大棚屋面,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可以归属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其次,光伏农业大棚不仅可以享受到国家相关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同时也可以大幅提高大棚内农产品的收益,增加农民的收入,使农民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
从具体项目来看,光伏农业大棚可使用25年以上,远超普通大棚的使用年限,避免了每年农业大棚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另外,在整个系统运行过程中,光伏组件和超白钢化玻璃可以有效过滤对农作物有害光波,减少紫外线对农作物的伤害。光伏电力系统可以供棚中安装杀虫灯使用、减少病虫害,如果在棚内架设LED补光灯和适度智能控制,可调节农作物生长的环境,有助于农业品品质的提高。
“我看了很多地方的光伏农业项目。有的是全覆盖的大棚,适合养殖一些食用菌;有的是半覆盖,可以养喜阴的植物与农作物;而渔光互补的光伏项目则适合种植水生花卉和养殖鱼类。” 冯玉林说。
近期,光伏农业与旅游结合也日渐时兴。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活动、生态农业经营的光伏项目,可以作为特色旅游项目,最大限度为渔民增加收益。目前,一些渔光互补的项目已经成为游客游览的热门景点。
为农民增收
光伏历来被认为是众多新能源种类中最具前景的能源利用形式之一,这从各国不遗余力提升光伏技术、推广光伏应用可见一斑,国内也不例外。随着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不断扩大,对光伏的利用模式不断被创新,并成为光伏领域新的投资热点。现阶段最受追捧的莫过于光伏农业这一创新模式。
从梳理我国光伏应用市场发展脉络来看,早期从最初单一的西部地面电站开发,已经延伸到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推广。国内从未停止探索光伏应用领域的步伐,而光伏农业无疑是我国在光伏应用领域的又一新的突破。
“光伏与农业的结合,这是一个好事。项目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又可提高产品质量,为农民增收。在向社会输送大量清洁能源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冯玉林说,“且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方向一致,已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全新模式。”
以协鑫集团的渔光互补项目为例。2013年协鑫集团开发建设的宝应兴能30MW渔光互补项目成功并网发电。
该项目位于扬州市宝应县射阳湖镇,建于养殖塘水域内,占地面积为930亩。项目发电容量为3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主要由光伏组件阵列、逆变器站、箱式变及检修通道、升压站、管理区组成。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2941.7万千瓦时。
渔光互补项目多在原有鱼塘与湖泊水面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通过提高支架,既不影响水面搞渔业养殖作业,又能保证发电效果,且项目模式可做成开放式,理论上可以无限大。以每20亩1兆瓦计算,光伏系统总投资约为850万元,年发电120万千瓦时,发电年收入144万元。按照出租养殖大棚每亩5万元计算,1兆瓦收益约600万元,两项收益可达244万元,约4年即可收回成本。
标准先行
与以往荒地、沙漠建设的地面光伏电站不同,农业土地的使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所以在光伏与农业的结合应用中,明确两者的主次关系至关重要。
“光伏农业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但真正要实现绿色农业双丰收,就必须在农业光伏电站的质量上多下功夫。”保利协鑫集团董事会主席朱共山说。
他说,国内的光伏农业还处于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只有立足农业,才能推进光伏农业的发展。光伏农业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兴起之初就要确定可行的商业模式与规则,并把好质量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光伏农业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对电站质量和农业效益制定更高的标准。
据了解,保利协鑫未来将立足农业,成立专业的光伏农业公司,意在加大对光伏农业的研发力度,寻找到最佳的光伏农业合作模式。同时,制定出严格的企业标准,确保光伏农业能够稳定持续的发展。
“政府和各级部门对光伏农业的扶持和力度要持续加强。不仅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同时在资金上也要给予补贴。只有这样,光伏农业才有希望,才能真正地走出去,像荷兰、以色列农业一样完成华丽转身。”冯玉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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