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要求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意见》从11个方面提出35条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要着力激发市场活力,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物业管理)工作。要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做强传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拓展市场,扶持核电、火电等优势装备走出去。要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中力量扶持做大做强智能机器人、燃气轮机等产业。要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大力推进东北地区城市供热、供水等管网设施改造,结合既有建筑节能、供热管网改造以及热电联产机组建设,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启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
《意见》中提出要在东北地区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明确为切实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要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尽快开工内蒙古锡盟至山东交流特高压、锡盟至江苏直流特高压、辽宁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等输电工程,加快推进黑龙江经吉林、辽宁至华北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研究在黑龙江、吉林开展竞价上网电力改革试点,推动在内蒙古通辽开展区域微型电网试点;优化东北地区能源结构,开工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适时启动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建设;在东北地区加快审批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支持工业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示范工程;支持吉林省开展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加快实施中俄原油管道复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黑河与俄阿穆尔州炼化及成品油储输项目等一批重大合作项目。
《意见》还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以及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强调,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培育中国新的经济支撑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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