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通过积极努力和多方协调,华电喀什发电公司阿瓦提光伏项目取得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及一二期项目分别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备案。
喀什公司高度重视财税争取工作,在光伏项目建设初期,同步安排财务部门认真学习财税制度,提前编制光伏项目税收筹划报告,将筹划工作做到前面。
2013年5月,阿瓦提一期项目并网发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申报并取得一期光伏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4年二期项目投产后,喀什公司继续进行系列争取工作。之前阿瓦提税务局对项目建设情况不了解,认为同一税务登记证公司不能分别享受优惠,双重优惠不能叠加享受,故未同意该公司一二期项目分别享受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备案。
为争取利益的最大化,喀什公司财务人员排难而上,通过反复的沟通、协商,共同研究税务政策,向系统内兄弟单位取经,安排专人前往给税务工作人员详细讲解项目建设情况,解释税务文件,最终说服了税务局工作人员,取得了一二期项目分别享受“三免三减半”及同时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备案。此次优惠政策的取得,将为该公司每年节税近200万元,为企业后续项目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另悉,喀什公司对财税工作的理论提炼“矩阵式管理在财税管理中的应用”获得集团公司管理创新一等奖,并入选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五年经典案例,这是对喀什公司财税争取工作最好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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