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消息,甘肃省发改委日前批复了多家省内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其中,Ⅱ类风资源区,上网电价按标杆价每千瓦时0.54元(含税)执行,Ⅲ类风资源区,上网电价按标杆价每千瓦时0.58元(含税)执行,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元(含税)执行。
甘肃省发改委集中批复了多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主要有嘉峪关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峪关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49.5MW)、金昌新阳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金川区一期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0MW)、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中能产业园有限公司肃南县柳园墩滩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0MW)、甘肃高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台高崖子滩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9MW)、甘肃高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台高崖子滩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40MW)等,其上网电价按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元(含税)执行。
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甘肃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下同)以内的部分,由省电力公司负担;高出部分通过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甘肃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光电上网电价中由电网负担部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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