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服务新能源企业“走出去”,提高我国新能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服务能源企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国能综合[2013]185号)文件精神,国家能源局于今年初决定建立服务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协调工作机制。
该协调机制主要工作目标为:以组织开展“走出去”重大问题研究,明确我国新能源企业“走出去”重点目标市场和发展战略,解决新能源企业“走出去”主要面临的政策、技术、资金等相关问题。同时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健全“走出去”工作技术支持体系和信息系统,为新能源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推动我国新能源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融入全球新能源产业体系。
围绕以上工作目标,该协调机制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建立政府和企业沟通协调机制;
2.建立“走出去”工作技术支持体系;
3.建立“走出去”信息系统;
4.开展“走出去”问题研究。
“走出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国家能源局领导,成员包括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国际合作司有关负责人,邀请商务部、外交部参与。我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作为该机制参与单位,负责收集国际可再生能源规划和建设运行信息,以及企业“走出去”相关信息。
9月18日,中国光伏专委会收到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光伏企业“走出去”项目情况的调研活动,由中国光伏专委会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具体调研收集信息如下表。请各相关企业将信息整理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cres-pv@mail.iee.ac.cn(截止时间2014年09月18日17:00)
联系人:田璐 李凤麟
联系电话:010 82547232
光伏企业“走出去”项目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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