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创新模式 推进城镇光伏应用
三水工业园区是佛山高新区的核心区,也是佛山市未来工业发展重要载体。示范区通过政府全方位的协调,注重“规模化发展与分散利用相结合”,形成以工业厂房为主、光伏社区为辅的多层次分布式光伏示格局,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为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积累经验,探索可复制的光伏应用商业化运作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总体建设规模130兆瓦,分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社区”和“公共建筑”三类。项目建设后年发电量12930万度电,自发自用比例85%。示范区的建设正有序的推进当中,并总结了一些经验,现汇报如下:
一、统筹规划
(一)编制规划,引领示范区建设推进
为了做好示范区的建设,三水对光伏发展做了大量研究,同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三水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规划》。
规划的编制为示范区的建设设定了明确的目标:通过建立创新的商业模式并制定光伏应用标准体系,将城镇化建设与分布式光伏应用相结合,形成以工业厂房为主、光伏社区为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格局。计划以“13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项目”为核心,至2016年内建成200兆瓦光伏发电设施,年发电量2亿度。其中工业厂房预计装机容量110兆瓦,光伏社区预计装机容量17兆瓦,公共建筑预计装机容量3兆瓦。同时,通过政策体系,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分布式光伏应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二)统筹协调,形成示范区建设合力
1、领导重视,部门协力。佛山市政府将光伏应用列入2014年佛山市重点工作,1月份市长亲自召开专门会议,在全市推广光伏应用,并决定2014年全市要建设40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任务分解到区,责任落实到人。
三水也将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三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协调推动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方案,落实专责部门。
与此同时,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和南方电网高度重视三水示范区建设,相关领导多次来三水现场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省发改、省能源局在三水现场办公,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同时要求将权限下放到区,并简化审批流程,对示范区实行整体备案,分步实施;南方电网在接入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按照“先上车,后买票”的办法,第一时间给予并网,并以三水示范区作为案例,开展接入标准及审批流程优化的课题研究。
2、深入梳理,现场考察。三水通过厂房面积、用电量以及变压器容量等关键数据,整理出目标企业。通过前期梳理,示范区初步锁定了250家企业。同时,由专责部门统筹,制定走访计划,与电站建设方共同现场考察了144家企业,实地了解各企业的用电需求、屋顶状况等情况。
3、案例展示,加强推介。园区建设了不同类型的光伏应用案例展示区,组织企业负责人参观彩钢瓦、水泥瓦、水泥屋面等不同结构上应用分布式光伏系统的方式,并让其了解光伏屋顶的施工过程,消除屋顶业主对安装光伏应用的安全性的顾虑。此外,还召开了多个现场推介会,通过专家解读光伏应用的好处,加深企业对光伏发电意义的认识。
4、政策引导,推动谈判。专责部门与电站建设方共同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谈判,并在过程中做好政策引导和解读的角色,帮助企业了解国家政策的导向,通过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政策组合拳,促进协议的签订。目前已与电站建设方签约的项目14个,装机容量39.25兆瓦;屋顶情况良好并初步达成意向企业48个,装机容量128.82兆瓦,其中正在洽谈合同细节项目21个,装机容量66.18兆瓦。
5、重点建设,示范带动。重点跟进具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建设,协调建设过程中的建筑物承重审核,变压器增容等相关问题,推动示范项目建设,让企业亲身体会到光伏电站在电价优惠、降低厂房温度的好处,使更多企业从观望到支持,从支持到积极参使用光伏新能源。目前园区已建成光伏应用项目27兆瓦,并已并网发电;在建分布式光伏工业项目34.5兆瓦,预计今年9月初可以实现并网发电。在上述项目动工后,一些原本持观望态度的企业纷纷向园区咨询电站建设事宜,示范效应初步显现。
二、模式创新
(一)政策体系创新
三水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的政策制度,从建设规划、建筑标准、项目申报制度、并网收费制度等各环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培育市场环境,加大扶持力度。
1、形成创新产业政策环境。在省、市、区各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支撑光伏应用发展的创新产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山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三水区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推进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此外,三水区经济,产业、住建、科技等部门在政策体系完善上相互协作,通过前期招商引导,中期科技服务促进,后期节能扶持等方式,推动光伏应用发展。一是在招商环节,把光伏发电应用列为新引进工业项目的招商谈判内容;二是引导新建建筑符合光伏应用要求,将符合光伏应用要求列入施工图审查内容,从源头上鼓励新建建筑进行光伏发电应用建设;三是加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知识产权扶持力度,对企业建立创新平台以及申报专利进行奖励,促使光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引导传统产业,如铝型材行业,向光伏配套转型;四是将光伏应用纳入电力需求侧项目支持范围,对光伏应用所依托的企业,每千瓦装机容量进行270元的补贴,提升屋顶业主的积极性。
2、建设标准化体系。在市、区质监部门和园区的共同推进下,佛山市制定了《光伏发电应用标准化工作方案》,开展针对光伏应用的标准化制定,确立了建设规范,安全规范,运营规范等方向的课题,并搭建光伏产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光伏应用的地方性标准体系,为佛山市光伏应用迅速铺开提供支撑。
(二)商业模式创新
三水通过政府充分调动,利用市场的力量,推动形成发电系统制造商、科研机构、金融及保险机构、电力用户、屋顶业主等共同参与、利益共享的商业生态圈,探索让光伏应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一是政府牵头引导。编制相关规划,协调光伏应用推广过程的问题。目前相关规划已完成编制,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协调机制正在有效运作。
二是光伏企业及科研院校推动产业发展。园区内光伏企业建立了多个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开发适用于分布式光伏应用的成套产品及方案,提高光伏电池组件的发电效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正逐年攀升。同时中科院能源研究所以及中山大学光伏研究院正在进行光伏应用方面不同领域的研究以及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
三是金融和保险机构加速光伏应用发展。三水在解决光伏电站建设融资问题上,积极探索了金融创新的模式,在电站建设过程中引入金融和保险机构,通过金融平台和保险产品,让每一个发电项目变成一个资本市场运作的项目。
目前园区130兆瓦项目必须购买国内保险公司提供的25年光伏组件质量险和逆变器质量险。在建设过程中该两种保险已经实际应用到多个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已经明晰,并得到电站建设方和产品提供方的认可。与此同时,光伏电站发电量损失险初步方案已经确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电量损失险确保光伏电站质量,同时该险种可以在电站运营期间,对电站年发电量或银行贷款的安全性进行保险,当电站发电收益不能覆盖银行贷款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补偿。
四是屋顶业主通过屋顶受惠。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屋顶提供方不仅能够获得光伏发电部分比市场更优惠的电价,而且能够用节约的电能冲抵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并且分享节能奖励及电力需求侧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推进城镇化光伏应用
从国外成功经验和国内实际来看,光伏应用推广的关键是要与人的生产、工作、生活结合起来,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个人充分认识和了解光伏应用,营造绿色生活的氛围。三水利用这个的契机,探索分布式光伏应用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的低碳城镇建设道路,打造光伏应用全面覆盖的低碳城镇,让光伏电力普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光伏应用与城镇化建设融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型房顶资源。以工业厂房光伏应用为基础,统筹利用已有商业、住宅等建筑屋顶资源,充分应用分布式光伏系统,打造生活—生产—服务有序融合的绿色、低碳光伏社区。通过工业厂房屋顶项目的带动,示范区的建设得到了很好的反馈,有不少员工主动要求所在企业建设光伏应用。
二是新建建筑光伏应用推广。依托邻里中心,把光伏应用与绿色生态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打造集生活商业、医疗、娱乐休闲、体育等日常基本生活服务为一体的宜人城镇服务中心。离网光伏路灯示范路段已经建成,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同时,第二条离网光伏路灯示范路段,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邻里中心和光伏公园已经完成设计,预计8月底正式动工。
三是促进公用、民用建筑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应用。鼓励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个人家庭居住建筑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形成全社会安装使用太阳能发电的局面。三水已完成公用建筑试点项目建设,在乐平管委会、政府大楼及饭堂、停车棚上建成了总装机容量88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已并网投入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应用推广
三水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分布式光伏应用。
一是以示范区为核心,带动全区光伏应用的推广,在完成130兆瓦示范区建设的同时,争取2014年全区光伏应用装机容量达160兆瓦。
二是推动从工业厂房到公共建筑、从工业到农业的光伏应用建设,在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市政设施、停车场、城市景观等多层次全方位推广光伏应用,并以此辐射佛山及周边地区,让光伏应用建设全面铺开。
(二)做好营运维护管理
三水要未雨绸缪,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同时,以建成项目为依托,开展光伏电站信息平台的组建,监测示范区项目运行状况,并通过外包托管及屋顶业主托管的方式,探索一种安全可靠的运营维护模式。
(三)加强总结分析
三水将定期对示范区建设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分析。
一是总结行政审批流程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丰富创新的内容,完善创新的政策体系,尽最大可能降低光伏应用的非物料成本。
二是总结技术创新的经验,与电站建设方、组件厂商及科研院校进行沟通,总结建设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大研发,改进工艺,制定相应的标准,降低物料成本。
三是总结效益最大化的运营模式,推动光伏与金融金紧密结合,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光伏电量的碳交易方式,形成低成本、高效益、可复制的三水经验,充分体现示范意义,带动佛山光伏应用的发展并辐射广东,为新能源的广泛应用探索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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