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备案(核准)总容量为4556万千瓦,其中新增备案容量约为1200万千瓦(光伏电站完成备案规模约为8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已完成备案规模约为400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约为2200万千瓦,已完成“十二五”光伏发电3500万千瓦规划目标的62.9%。
天光
龙羊峡水光互补
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速,并已获得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据水电总院专家的乐观估计:“十二五”光伏发电目标能够顺利完成,并且,中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有望在2014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继水电、风电位居世界第一之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另一个里程碑事件。
大漠孤烟直 长河落日圆
据水电总院新能源部副主任王霁雪介绍,我国太阳能发电建设始于上世纪70年代,受高成本等因素限制,光伏发电发展缓慢,很长时间内仅限于小功率电源系统,未能实现大规模发展。2000年以后,国家启动了“送电到乡”、“光明工程”等一系列扶持项目,为偏远无电地区部分解决了用电问题。近年来,随着光伏组件成本的下降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光伏发电已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随着光伏发电技术成熟、成本逐步降低、上网电价初步明确以及国家改善能源结构的需要日益增加,近年来光伏发电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从2009年开始,我国启动了“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大型光伏电站特许招标”等,在这些项目的带动下,我国的光伏发电容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2013年,光伏产业发展得到了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期间,困扰中国光伏行业近两年时间的“双反之乱”得以平息,不论是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的光伏专题与重点讨论,还是国家总理李克强在署名文章、重要会议及与欧盟协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都将光伏产业提升到了一个较高的重视层面。光伏政策相继出台,光伏电站开发获突破性利好。
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内人士称为“光伏国八条”。紧接着,多达十余项的政策细则相继推出。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国家从各个环节为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理顺了政策环境,成为扩大国内光伏行业发展基石。
“2013年也因此被光伏行业称为‘政策年’”——王霁雪如是说。
莫道桑榆晚 霞光铺满天
2014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确定2014年度新增建设规模为140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6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800万千瓦。
水电总院副总工程师易跃春说:“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增备案规模约1200万千瓦,占计划容量的80%,但总体呈现光伏电站备案规模超计划规模指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规模只占计划规模的一半,完成计划还需加大工作力度。。实际备案与年初计划规模存在一定差异,对下阶段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带来不确定性,也加大了行业管理难度,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
易跃春认为,尽管国家已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政策,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面临单体规模小、布局分散,项目开发业主涉及企业、个人等多个类型,融资困难等问题。另外,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发放涉及到能源、价格、财政、电网等多个部门和环节,为补贴资金的发放和运行信息的统计带来一定困难,目前也尚未实现对已建项目补贴资金的发放。下阶段亟需从国家层面统筹协调发放流程,保障项目开发的积极性及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有效落实,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进程。
2014年8月4日,酝酿已久的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交流会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会议交流了嘉兴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过程中破解各个难题的诸多创新做法,同时分享了江西、广东、江苏以及上汽集团等企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推广经验。
9月2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关键制约,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市场规模提供政策和措施支持。
彩云长在有新天 光伏发电谱新篇
水电总院作为全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着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出总体研究思路,制定研究工作大纲,对各阶段技术研究内容进行质量控制,组织形成各项研究成果等重要任务。
2014年,受国家能源局委托,水电总院组织开展“十三五”光伏规划等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结合国家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要求、简政放权的总体发展形势以及“十三五” 能源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等,相继开展了光伏发电规模和布局、大型基地建设、光伏产业国际化、光伏扶贫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为太阳能“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2014年,水电总院还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开展了西部太阳能发电基地规划以及创新发展机制研究,为促进西部重点省(区)太阳能电站科学有序发展,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绿色能源保障,创造了经济带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
此外,水电总院还协助国家能源局制定、修改和完善《光伏电站开发管理办法》,光伏发电规划、预可、可研各阶段深度规定及定额和概算要求等有关技术规定,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还建立了光伏产业“大数据”,及时发布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果信息,包括完成了31省太阳能发电可再生能源地图绘制工作,编制了2012年度、2013年度全国太阳能发电成果报告和多项研究报告;受地方省(区)政府委托,水电总院还相继完成了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大庄并网光伏电站、西藏山南措美等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等十余项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工作。
“水电总院作为全国可再生能源技术支持和服务单位,将充分发挥技术、资源和信息优势,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和单位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努力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水电总院副院长顾洪宾说,“下一步,水电总院将结合中美合作框架,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统筹开展光伏电站质量管理、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统计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积极为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落实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配套组织相关课题研究,为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技术支持。水电总院还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牵头开展太阳能发电标准体系研究工作,梳理形成我国太阳能发电标准体系框架,为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统一技术要求、提高产业发展的经济性提供保障。”
“光伏发电前景是美好的。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推动和落实,光伏发电一定会像陆上风电一样,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易跃春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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