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太阳由于联系不到实际控制人,公司不能回复中国证监会资产重组相关书面报告,致使重组工作不能在有效期内完成。鉴于该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有效期限已经届满,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行终止。
力诺太阳(600885)9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9月4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像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有效期一年。2008年9月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报材料》,并于10月8日收到《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由于联系不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不能提报回复《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书面报告,致使重组工作不能在有效期内完成。鉴于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已经届满,因此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行终止。
根据原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力诺集团及其两家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太阳能热利用终端产业及配套于光热产业的相关资产、太阳能集热管相关资产、太阳能玻璃新材料等相关资产。此次重组后,公司将成为全国第一家太阳能热利用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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