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计划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安徽、宁夏、山西、河北、甘肃、青海的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
据了解,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片区县和国家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国家将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扶贫优先列入光伏发电年度开发计划,单独下达。中央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及贫困地区情况落实配套资金,银行实行低息贷款。
记者从省电力公司获悉,截至目前,我省享受“光伏下乡”扶贫工程的贫困农户已达1108户,政府拨款免费帮助这些家庭建设小型家庭分布式电站,项目产权和发电收益全部归贫困农户所有;所发电量除自用外,剩余上网由当地供电公司全额收购。预计从2015年开始,我省“光伏下乡”扶贫计划将拓展到2508户,2020年左右将有6000户贫困家庭从中获得稳定收益。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贫困地区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省电力公司加快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增强供电保障能力,全面兑现困难家庭免费用电政策。2011年至2013年间,该公司共安排20个重点贫困县(区)农网改造升级投资18.3亿元,平均每年投入资金6.1亿元。今年以来,我省电力扶贫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计划投入县域中低压电网建设改造资金11.34亿元,同比增加了70.6%。2012年以来,全省兑现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3.25亿元,惠及200多万户贫困家庭。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