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四川省已解决40.2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其中通过电网延伸解决32.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通过光伏独立供电解决7.9万人用电问题,阿坝、甘孜、凉山州的光伏独立项目大部分已经完工。
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关系到边远地区人民生活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能源发展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到2012年底,四川省还有68.1万无电人口。2013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到2015年全面解决四川省68.1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计划》提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是解决本地区无电问题的责任主体,负责无电状况调查核实、责任区划分、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等。
四川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市州相继成立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领导小组,全力协调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与各相关市州、项目单位签订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定期组织对建设过程中的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力争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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