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计划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民乐县列入全国30个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范围,将利用国家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解决该县19个贫困村5059户19600人的贫困问题。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和生活方式变革。国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将整合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贷、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形式支持光伏扶贫。民乐县在开展试点工作中,将利用贫困村镇的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贫困户的房屋屋面等建设光伏电站。初步计划,每户安装300瓦光伏板子10组,计3千瓦,投资24000元。建成投入运行后,每户每天发电10至15度,除去自用部分余量上网销售4500千瓦时,贫困户每年预计收入3300元。前10年,除去偿还贷款和企业投资回收两部分,每年每户收入1000元;后15年,每年每户收入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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