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报道(记者张松)2014年12月24日,国家能源局24日连发3个通知文件,分别是:1、【特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新能[2014]998号;2、国能综新能[2014]991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3、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4]512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引导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基础[2014]918号)相关要求,公布列入国家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名单。
世纪新能源网记者注意到2015年30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总装机指导规模将达到3.3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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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新能[2014]998号文件指出:2013年以来,我国各级电网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光伏发电的政策,不断改进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有力促进了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周期差别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大面广等原因,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光伏发电项目接网滞后问题。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建设,实现光伏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所在区域的能源派出机构,进一步督促协调有关各方做好光伏发电接网及并网运行工作。
世纪新能源网记者注意到鉴于2014年前3季度国内并网总量并不理想,能源局要求今年12月底前具备并网条件的光伏项目应做好衔接,及早确定并网时间。继续简化20MW以下分布式并网流程。重点清查涉及光伏并网类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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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综新能[2014]991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利用前景广阔,积极扩大太阳能利用,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为统筹做好全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世纪新能源网记者注意到文件指出:具备条件地区可提出5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基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结合新能源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提出重点应用城镇、工业园区及其应用规模,可根据需要提出新能源微电网以及光伏扶贫等专门项目,结合农村建设提出推广方式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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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业内对世纪新能源网表示,2014年国家能源局密集出台光伏政策将为2015年及未来中国光伏大爆发奠定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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