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6日,精功科技召开了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关于重启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湖北精功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广泛认可,经过自9月15日到16日的网络投票和16日的会议现场投票,最终以99.92%的赞成率获得通过。
精功科技本次转让湖北精功股权主要方案为:根据审计及资产评估结果和精功科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确定的相关原则,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参照湖北精功(母公司)经评估的2009年6月30日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按照不低于原始投资成本的原则,最终协商确定为人民币4,864.00万元。另外,对于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前为湖北精功提供的融资担保和临时借款等事项,精功机电汽车集团和湖北精功承诺将在2009年12月31日前分期偿还。若精功机电汽车集团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履约或完全履约时,精功集团承诺由其承担代偿责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北精功的股权,湖北精功将成为精功机电汽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步伐,股权转让实施所形成的非经常性转让收益将对公司2009年度合并利润数据产生重要影响,并对公司现实经营和未来战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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