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与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孝昌县政府”)签订了《深圳茂硕孝昌光伏发电项目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茂硕新能源拟在孝昌县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约50MW,预计总投资额4.5亿元人民币。
协议规定:
1、孝昌县政府承诺
(1)支持茂硕新能源在孝昌县境内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协助茂硕新能源积极申报争取尽早获得湖北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或备案。
(2)项目申报许可后,同意茂硕新能源在孝昌县开发区和卫店镇等地进行光伏发电工作,在政府的确定下,地域内具有排他性的开发权;孝昌县政府负责协调地方关系,提供与地方相关的基础资料,并协助做好初选光伏电站场址保护工作。
(3)组建工作小组,为茂硕新能源开展前期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4)光伏发电场正式开工建设后,孝昌县境内的其他光伏资源,在同等条件下,茂硕新能源享有优先开发权。
2、茂硕新能源承诺
(1)积极向湖北省发改委申报争取核准或备案在孝昌县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2)组建项目建设小组,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
(3)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开发条件评估,在开发条件满足的前提下,8个月内取得省发改委50MW的光伏发电的初期项目配额,2年内基本完成初期项目建设任务。
若光伏达到国家开发标准,协议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同时茂硕新能源向孝昌县政府提交详实开发规划,并按计划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如在取得省发改委的批复后1个月内协议双方仍不能签订正式投资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茂硕电源称根据公司产业布局的需要,并践行环境保护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把握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的契机,本次协议签订有利于茂硕电源发展光伏产业战略的实施,促进茂硕电源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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