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业内人士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电站模式化发展道路,寻求有效的方式打破“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广和建设难”的问题,而在如何有效开发和利用可用屋顶资源,解决“可利用屋顶资源匮乏和电费收取难”的问题上有了部分进展,而其中以“屋顶租赁模式”最为有效。
昌和工业园位于浙江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滨海工业园内,是一个以提供厂房租赁和集中物业等管理的小企业集中工业园,共有涉及光电、模具、家具等大用电企业20家,大小企业近百家。其厂房栋数众多,可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有效屋顶面积3万余平方米。之前由于其用电业主众多,厂房租赁企业变动较快,厂房租赁企业规模小;不但结算方式复杂,而且电费收取风险较大。同时,由于其厂房空置比率、时间和用电量的不稳定,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比率不可控。
幸运的是,在光伏行内企业的策划和帮助下,最终投资业主和屋顶业主达成了屋顶按照年租金的形式来合作的模式。近日,其屋顶的2.07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项目采用锦浪(Solis)GCI-15K高效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和启鑫250W多晶电池板。接入采取10kV并网方式,发电量采用锦浪GinlongWeb监控方式。此项目是分布式光伏政策调整后最先一批采用全额电量上网获取收益的项目。
从投资角度,业主在上安装了屋顶电站和无安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却可额外享受由电站投资方承租厂房屋顶需每年支付的屋顶租赁费用,使得本身闲置的厂房屋顶可以变成产生固定投资收益的资产,可坐享分布式光伏电站长达25寿命所带来的稳定固定收益(每平方米屋顶可以超过100元),而关于电站的所有设计、维护工作由电站项目投资方全权处理,业主方则完全不用担心电站因不可抗力因素、组件效率衰减等影响电站收益的风险。对电站投资方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有效解决“可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屋顶资源稀缺”问题,在这种屋顶租赁模式下可以实现共赢。
从电费收益角度,“屋顶租赁模式”相比于“电费优惠模式”,可更加保障电费的收益稳定性。如果电站发出来的电卖给用电企业,则无法确保在电站25年的使用寿命期间不会因为企业倒闭等等风险而导致电费不可收取的结果发生。而电站所发出的电卖给国家电网,就相当于在国网在给这个项目做资产信用背书,则收益基本可预期。
综合上述,由投资方租用工厂屋顶自建光伏电站项目全额上网的模式,完全实现分布式光伏电站中的多方共赢,有望成为打破阻碍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寒冰的有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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