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于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证券监管机构已对相关主体在公司股东提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前后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启动核查。
海润光伏表示,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3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将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欺诈发行行为的,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会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同日海润光伏公告,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进行回复,表示2014年度大幅亏损主要原因包括:四季度毛利约为-2000万左右;三项费用约4.7亿左右及减值3.5亿,同时经核查,YANG HUAIJIN(杨怀进)、九润管业和紫金电子等相关股东在减持、提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均不知悉公司2014年度业绩相关情况。公司股票将于2月16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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